有谁会相信,一群女人,还是一群柔弱的,手无寸铁的舞女,竟然会把偌大一个上海滩,一个当时中国的文化,经济,政治的中心搅地天翻地覆,以至于惊动了全国,听起来宛如天方夜谭,然而,却是旧中国史上实实在在发生过的。1948年01月31日,上海28家舞厅的舞女和3000多人的乐师,组成游行队伍捣毁了林森中路(今 淮海中路)社会局。
1947年0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的“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的亦均停业。
为了自救,他们和舞女们联合了起来。1948年01月31日上午,上海28家舞厅的舞女,乐师3000多人,在南京西路、江宁路口的新仙林舞厅召开了第三次上海舞厅业全体大会,大会首先推举上海舞厅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孙洪元和舞厅职工会理事长唐宗杰、职工会常务理事胡运源、维也纳舞厅红舞星金美虹等人组成了主席团,推举维也纳、米高美舞厅主郑炜显为顾问。
会场内人头涌动,群情激愤,贴满了愤怒的标语,加之孙洪元等人用极具蛊惑性的言论予以煽动,气氛很快达到了最高点。
一场骚乱如同一个快要爆炸的火药桶般即将发生,而点燃导火索的火星则在11时落下!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上海社会局局长吴开先抽签决定了第一批实施禁舞的舞厅,结果包括了仙乐、 百乐门、米高美、丽都等14家一流舞厅,全场顿时炸开了锅,许多人怒不可遏。
一陈姓舞女当场对天嚎啕:“天那!我们一家上下八口都指望我吃饭,禁舞后他们怎么办?难道政府一定要逼得我们去做野鸡吗?!”
此时全场秩序已经完全失控,人们纷纷怒吼着要向当局去讨个公道,孙洪元见状不失时机地火上浇油,他和唐宗杰等人当即弄来了10多辆大卡车。在他们的挑动下,一场游行终于发作。
民国时期的奇闻,上海滩 陪酒女维权事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