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是一种温驯、善良、聪明的动物,我国与象的渊源更是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上古时期,传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驯服野象的人就是舜。在已经出土的商代青铜器物中就有大象的造型。《韩非子》记载,商纣王穷奢极欲,曾用象牙做筷子,犀牛角做酒杯。
在三国时期,也有两例与大象相关的记载,一个是曹冲称象,一是诸葛亮南征,孟获在战争中使用了象兵。据史书记载,北宋以前,长江中下游以内的广大地区,存在着大象活动的踪迹。
特别是地处岭南的广州潮州一代,除了鳄鱼肆虐,野象更是成群,它们成群结队,经常闯入老百姓的田园。菜蔬瓜果,鸡禽谷物,无一幸免。能吃的吃光,不能吃的全部毁掉,吃饱毁完,然后扬长而去,当地百姓深受其苦。
古时不像现在,捕象有麻醉枪可以用。为了制服甚至擒获大象,当地的百姓摸索总结出了不少捕象、捉象的法子。人们通过仔细观察,发现野象特别害怕烟、火,倘若看见烟火,便掉头遁去。根据野象的这一弱点,各家户平时就准备了一只接在长竹竿上的火把,一旦望见象群的踪影,家家户户,一齐点亮火把,呐喊着,向象群涌去。野象瞧见汹汹的火焰,遂掉头奔去。为了防止象群返回来进行扰害,人们举着长长的火把,往往要追出三、四里之远,才敢停脚。
为了捕象,潮州人还发明了一种有效的工具--象鞋。其制作方法是:在一块厚厚的木板上,凿出一个仅能容下象足的深坑,把一个锋利的铁锥,锥尖向上,嵌入坑底,最后,将坑口四周凿成光洁的锅状的斜坡。这样,象鞋就完成了。捕象时,就在大象走过的道上挖一坑,因为大象还会从原路返回,它就掉下去了。
如果有一只大象不慎投足于象鞋,势必滑入深坑。大象身躯沉重,加上象鞋中锋锐的铁锥洞贯其足而不能自拔,顷刻之间,它就得仆卧地上。潮州人将这时的大象称做“着鞋”,即是说大象把象鞋穿好了。
不过“着鞋”的大象其身躯虽不能转动,但仍能以象牙、鼻子伤人,所以这时人们还是不敢靠近它,而是熬着它。经过几天的困苦折磨,“着鞋”的大象因为脚早已被铁锥贯穿而失血过多,失去了反击力量。于是,众人一哄而上,刀斧加身,大象便一命呜呼了。
如果想抓活的大象,则是在地上设置索套,一端系在大石或树上,当大象脚踏入索套时,捕象人会一跃而入拾起地上的绳子,扯紧索套,将大象足困住。索套是用特殊的材料制成,非常结实,足以应付象足的拽、拉、扯。当大象被困数天,精疲力尽后,众人拥上来将大象捆缚,这大象便彻底成了他们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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