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鲁迅和施蛰存论战,发现鲁迅竟然这么不讲理!

1933年9月29日,《大晚报》编辑崔万秋给施蛰存寄了一张表格,让他填写“目下在读什么书”和“要介绍给青年的书”。施蛰存在第一栏中写了《文学批评之原理》(英国李却兹著)和《佛本行经》,在第二栏中写了《庄子》和《文选》,还有颜之推的《颜氏家训》。

这些书目在《大晚报》上一发表,便遭到了鲁迅的强烈批评,两人随即展开了一场关于《庄子》和《文选》的论战。

从1933年10月6日开始,鲁迅相继在《自由谈》上发表了《重三感旧》《感旧以后》《扑空》等文章,对施蛰存进行批判。在《扑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推荐给青年的几部书目上,还题出着别一个极有意味的问题:其中有一种是《颜氏家训》。这《家训》的作者,生当乱世,由齐入隋,一直是胡势大张的时候,他在那书里,也谈古典,论文章,儒士似的,却又归心于佛,而对于子弟,则愿意他们学鲜卑语,弹琵琶,以服事贵人——胡人。这也是庚子义和拳败后的达官,富翁,巨商,士人的思想,自己念佛,子弟却学些“洋务”,使将来可以事人——便是现在,抱这样思想的人恐怕还不少。而这颜氏的渡世法,竟打动了施先生的心了,还推荐于青年,算是“道德修养”。他又举出自己在读的书籍,是一部英文书和一部佛经,正为“鲜卑语”和《归心篇》写照。

鲁迅所谓的“学鲜卑语,弹琵琶,以服事贵人”云云,见于《颜氏家训》中的《教子篇》,原文如下: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从上可以看出,颜之推对这个齐朝士大夫的做法是坚决反对的,并不鼓励自己的子女这样做,“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很显然,鲁迅误解了施蛰存的意思。可能是鲁迅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手头没有《颜氏家训》,记错了。这个很正常,人不是神,谁都有失误的时候。

可是,当鲁迅发现自己的错误时,竟然写了这样一篇“正误”:前几天写《扑空》的时候,手头没有书,涉及《颜氏家训》之处,仅凭记忆,后来怕有错误,设法觅得原书来查了一查,发现对于颜之推的记述,是我弄错了……然则齐士的办法,是庚子以后官商士绅的办法,施蛰存先生却是合齐士与颜氏的两种典型为一体的,也是现在一部分的人们的办法,可改称为“北朝式道德”,也还是社会上的严重的问题。

按鲁迅的说法,推荐别人读《颜氏家训》,就是“合齐士与颜氏的两种典型为一体”了。照鲁迅的逻辑,电视台播报了一条“警察讲解酒后驾车事故,然后劝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像那个酒鬼那样做”的新闻,电视台就是“合酒鬼与警察的两种典型为一体”了。

在大多数的时间里,鲁迅都是以正义的形象出现的。我们都知道鲁迅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白话文学的倡导者与示范者,蜚声世界的文学大师。今天突然发现鲁迅还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时候,大吃一惊,赶快跟小伙伴们分享一下,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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