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老金 古人如何养老

养老,

是每个时代都关心的问题。

从古至今,

养老制度伴随着文明的进步,

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

如今,我们在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很多老人遛个弯,下个棋,带带孙子,每个月领着退休金过着惬意的生活。但是,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金,那么古人是怎么养老的呢?

其实,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可真的不少!

官员退休养老

退休一词,最早见于唐宋,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复志赋序》中有“退休于居,作《复志赋》”一句,《宋史·韩贽传》上也说:“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官员退休后,国家为了使其老有所安,还会发放一定的退休金,金额的多少与其官职、功绩和皇上的恩宠程度有关。

我国是规定退休年龄较早的国家。《礼记·曲礼(上)》 中有这样的文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这说明早在周代便规定了退休年龄。70岁退休,其实是约定俗成,到南北朝时期的南齐武帝永明七年(489),这一人事制度才有了法律内涵。时御史中丞沈渊表奏:“百官年老七十者,皆令致仕。”

退休年龄发生变化出现于明朝。朱元璋(明太祖)当了皇帝后,对旧的人事制度作了较大调整,其中规定了新的退休年龄。洪武十三年(1380)二月,朱元璋“命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退休年龄提前至60岁。

五年后,即洪武十八年(1385)八月,朱元璋又出人事新政,将相当于今部队、警察系统的中下级官员退休年龄提前至50岁。此即《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中所记,“命内外指挥、千、百户、镇抚,凡年五十以上者许以子孙代职”。

但朱元璋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明代200多年间并没有一直贯彻下去,朱棣(明成祖)登基后即恢复“70岁退休”古制。此后不断反复,但明代退休年龄基本上是60岁以上。在明代朱樘(明孝宗)当皇帝时,还出现了类似今天“内退”的规定,凡主动提出退休的官员,没有年龄限制,即使40岁提出退休也会被批准。

古代养老制度

在古代,百善孝为先,儿子养老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政府所倡导的,这也是古代养老的主要途径之一,那么如果是孤苦无依的老人怎么办呢?其实各朝各代都有着一套完整的养老福利体制,主要有物质奖励,免除杂役等等,并且越到后期这些制度就越完善。

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

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

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殴伤长辈者同样要受弃市之刑。

此外,还发放“老年证”,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

最早的官办养老院是在南北朝时期,当时的南朝梁武帝萧衍创立了首个救济赡养机构“孤独园”,主要是收养孤儿及无人赡养的老人,并且还为老人料理后事,到了唐朝则是悲田院,救济无人赡养的老人,宋代的养老机构是福田院,这是沿用唐朝寺院创立的慈善组织福田院,之后设立居养院,专门收养孤寡老人,并且把收养年龄降低到五十岁以上,明朝的养济院有着收养孤儿,养老并且负责丧葬的的机构,清朝则沿用了明朝的机构。

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

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

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同时,民间养老院也普遍兴起。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各朝代养老福利

在元朝,朝廷对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进行救助,主要包括衣食用住、医疗、丧葬等。并且向一定年龄的老人赏赐帛布,元朝先后设立济众院和养济院用来救助失去生存能力的老人,这些老人每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柴薪、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享受官方医疗,官方负责丧葬。元代的官吏凡因老疾退职,叫做“致仕”,致仕官员能够享受到的养老政策包括加官进秩、食俸禄和荫叙子孙。

在明朝时期,朝廷会在物质方面给予一定的保障,洪武十九年(1386)六月,“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老年人可以免除徭役,洪武元年(1368)八月,明太祖诏“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明代致仕官员免除杂役,按不同品级和年龄,给一定量大米。

在清代,则是免除老人及其家庭成员差役负担,为了能让百姓更好的照顾老人,清政府诏 “军民70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并且还有物质奖励, 顺治元年规定,军民80以上者,政府赏给绢一匹,棉花十斤,米一石,肉十斤;90以上, 加倍给予。

当然,古代人的寿命比较短,天灾人祸等因素及科技医疗水平的不发达,古人活过60岁的普遍很少。在古代,高寿是吉祥的象征,如果有人的寿命到达了八九十岁以上,当地官府还会上报中央,而皇帝则会奖励当地官员,所以在古代,高寿的老人不仅有当地政府养、国家养,就连地方乡绅地主都会乐意出钱养。

来源:凤凰新闻

责任编辑:叶筱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