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为什么很少出门?外面太危险,一不小心后半生就保不住了

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加上壮士。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晚晴末期,西方文化已经潜移默化的融入了中国人的思想当中。所谓的“自由”则成了人们追逐的目标,女子不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是勇敢地迈出了闺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有利就有弊,轻薄浪子看到街上年轻貌美的姑娘多了,就会生出了一些不轨之心。

所以,清朝末年街道上的流氓四处流窜。

那时候中国刚刚有了报刊业,《申报》上,每天都有这种新闻,可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同治年间的《申报》上,就有这样一则关于妇人被骚扰的事件:

上海城隍庙附近,有一位妇人年轻貌美,颇有风韵,孤身一人踽踽独行。当时,有两位男子,见这女子风姿绰约却又独自一人,便不由得生了歹心,想要调戏她一番。于是,他们悄悄跟在她身后,凑上前去,言语之间尽是轻薄调戏之语。如此,并不尽兴,他们便再紧行几步,与女子擦肩而过之时,手不安分地伸向了她的胸前。

这位女子顿时花容失色,用双臂紧紧地护在胸前,大声地喊着“捉贼”。这两个采花贼一看大事不妙,准备逃之夭夭,却被路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听完女子的一番哭诉,路人皆笑骂他们没有人伦,顺便将他们扭送到了衙门。其实,这二人只是一个流氓团伙中的一份子而已。他们窝藏在浦东,以做豆腐为主业,顺带调戏良家妇女取乐。

相传,我们的同治皇帝就是因为得花柳病死的,为了一时穷奢极欲,葬送了自己十九岁的年轻生命。要说,他统治的时代还真挺对得起这种说法。事情刚刚过去了一年,《申报》上又出现了一段令人不忍猝读的内容。这一次事件的性质远远比上一次恶劣多了,如果说上一次勉强算得上临时起意的话,这一次绝对是蓄谋已久了:

在浙江,有一对婆媳相依为命,靠给别人接生为生计,勉强过活得下去。这位婆婆已是过了六旬的老妪,但是,媳妇尚青春年少,而且,生得颇为貌美。同治十二年,有一位少年三更半夜地来叩响了她们家的大门,说是“自家有人难产,要请接生婆去”。并且,指名道姓,只要媳妇去。事态紧急,婆媳俩也没多想,就让媳妇儿上了他的辇轿。

婆婆看这轿夫穿得不似寻常轿夫,就起了疑心,请了五六位邻居赶上去。果然,他们听到轿夫与前来扣门的人商议,打算以演武厅为云雨台,做有悖人伦之事。幸亏,这五六位邻居赶了上去,又大声喊叫引起了人的注意,才让这群登徒子抱头鼠窜。否则,这位女子视若生命的贞洁怕是守不住了。

更可恶的还有贼喊捉贼的人,一位登徒子独自坐船出行,看到对门船舱里的女子生得清秀,便起了歹心。夜深人静之际,他手持凶器破门而入,强迫女子与他行云雨之欢。女子以为是强盗,正准备大喊的时候,被他的刀架住了脖子,顺手还撒下二百两银子:“如果你今晚从了我,这二百两就归你了。如果,你不从,我就杀了你。”

被他逼到如此境地,女子只好委曲求全,保全了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一夜颠鸾倒凤之后,他果然留下了银两。只是,到了第二日,这位少年便开始故作姿态地掩面哭泣。并且,说道:自己丢了二百两银子,这银子是供养全家的,一旦丢失,他自己无颜回家面对家人,只好一死了之。

这一闹,船上的买办只好挨个搜查了,后来,就在昨夜受辱的那位女子的箱奁里查到了“赃物”。这时候,幸亏有一位老者出面为女子作证,说明了昨夜之事,才保全了女子的清白。这位自作聪明的登徒子贼喊捉贼的把戏穿帮了,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拿了二百元交给了善会。

其实,那个时候除了这种引诱以外,有些登徒子还趁捉奸的机会去玷污妇女。

清嘉庆十年,山东有土棍田二,他与他的父亲田坤、弟弟田三都是性情凶狠之徒,外出时,身上总是带着刀子。李麻与王振海的妻子谢氏通奸,并且,同住一起,王海振四处找不到妻子,就去恳求田坤帮助他寻找妻子。不久之后,田坤父子捉住了李麻与谢氏,田二甚至将谢氏带回家中奸宿,并且,准备霸占谢氏为自己的妻子。

田坤为了自己的儿子,去强逼王振海将妻子卖于自己的儿子,并给其五千。王振海胆小怕事,不敢违抗,只得答应。又一次,田二知道了庄驴的妻子王氏与姚松有奸情,于是,就带着刀前去威胁王氏,并且,强行霸占了王氏,以此种种,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治安有多差。

直至现在,即使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但女孩子的安全仍然是个大问题。几百年来,总有人为了一时纵欲而毁了别人的一生。我们一直在教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爱,可是,男孩子们却没有学会尊重女性,克己自律。

如果说,以前是被男尊女卑的思想桎梏,那么,如此开化的今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视女性为玩物呢?

参考资料:

【《申报》、《流氓的变迁》、《大清律例会通新纂》】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