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俸禄优厚,法律严明
西汉中高级官员俸禄比较丰厚。西汉的俸禄形式是比较现代化的,不再像战国和秦那样用粮食支付,而是主要以铜钱支付,实现了货币化。除了薪水之外,皇帝对中高级官员还会有不时的赏赐,所以汉代中级以上官员收入还是比较高的。这是有着明确的“高薪养廉”考虑的。
与此同时,汉代法律对贪污受贿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汉初官吏接受他人宴请被举报就要罢官,如果接受贿赂,或通过经商谋取收入,则以“盗贼罪”论处。主政官员“盗直十金”,即判死刑“弃市”。如果收受礼物,则处以罢官,且还要没收礼物并处罚金。“受所监臧二百五十以上,请逮捕系治”。二百五十钱在当时只不过能买一件比较好的衣服,可见处罚之重。朝廷鼓励百姓举报贪污受贿行为,还把没收之物作为对举报者的奖赏。
汉武大帝(西汉)刘彻
因此西汉大部分时期和东汉前期,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属于官风较好的时期,中高级官员极少出现大面积贪腐现象。《二十四史》中,以汉代“循吏”(即清正有为之官)最多。
《二十四史》
东汉薄俸,官风变坏
到了东汉中后期,情况为之一变。首先是在战乱和灾荒的交迫之下,东汉王朝财政状况不断恶化。汉安帝时,诸羌反叛,政府用于平乱的战争费用达到二百四十亿钱之巨。汉顺帝末年,羌人复反,军费达到八十余亿钱。再加上东汉中期连续不断的严重自然灾害,财政陷入了极度困难。为了渡过危机,东汉政府采取了“最省事”的办法:减少百官俸禄。汉安帝汉顺帝均曾经下诏,“减百官俸”。桓帝时期,因为对武陵蛮的战争,还一度停发百官俸禄。
在这种情况下,中高级官员的收入也大幅降低,那些洁身自好的清廉官员,大都陷入了穷困之中。那些级别低的官吏,不但不能养活妻室儿女,甚至连冬夏衣被也买不起。
然而,东汉皇帝们在这种情况下,却开始大力提倡“清官”政治,要求官员崇尚节操,以清廉自守,以“薄屋者为高,藿食者为清”。东汉末年政论家仲长统在《昌言》中直言不讳地批评统治者的这种思路:“……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从而罪之,是设机置阱以待天下之君子也。”
光武帝(东汉)刘秀
确实,在薄俸制下,东汉官风迅速大坏。“乡官部吏,职斯禄薄”,导致他们“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清廉之人,捞的钱够一家生活就可以了,那些贪婪之人,则开始无所不至,贪腐开始大面积覆盖了全部官僚系统。
东汉末期的腐败乱象
当然,东汉末期腐败横行的原因不仅是薄俸制。严重的党争和宦官、外戚专权也是重要原因。东汉中后期,权力运行的常态被打破,最高权力在皇帝、外戚和宦官集团中不断摇摆,权力运行日益失去制约。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财政仍然日益紧张,官场上超级富豪却不断出现。外戚梁冀势力极盛之时,到他家送礼的人络绎不绝。梁冀本人日进斗金不说,连他的门人也因之巨富。
东汉官场还出现了腐败集团化、公开化,官员们往往结成利益共同体,以求自保。比如汉桓帝时,“太尉张顺、司徒樊陵、大鸿胪郭防,太仆曹陵、大司农冯方,并与宦竖相姻私,公行货赂”。
汉恒帝刘志
东汉中后期还出现了与科举时代类似的因师门、同年关系而结党的情况。两汉选官采取征举制,也就是说,由官员们举荐那些社会名声良好的人为官。但是“名声良好”这个标准弹性极大,操作起来灰色空间也巨,导致官场人情风盛行。一位官员举荐了某个人,则这个人不管以后官做到多大,永远是举主的“故吏”,要念举主恩情。因此一个高官能轻松地用师生情谊织就庞大的官场关系网。比如门阀大族弘农杨氏和汝南袁氏,皆“门生故吏遍于天下”。与明清科举时的“同年”类似,汉代同一年被征辟、察举为官者互称“同岁”,同岁之间,亦常常党庇帮助。
东汉后期,征举制已形同虚设。
汉灵帝时期,买官已成为常制,绝大多数官员都要通过交钱才能晋升官位。“是时段镇、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先输货财而后登公位。”当时的廷尉(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长)崔烈为了当宰相,花了五百万。正式任命那天,灵帝对左右亲信说,“悔不少靳,可至千万”,意思是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再坚持一下,要不然,这个官可以卖到一千万。
洛阳白马寺人司马直尽管廉能之名满天下,但要升宫,也得花钱。灵帝因司马直“有清名”,所以给他打了折,减价到三百万钱,让他升任巨鹿郡太守。赴任路上,司马直越想越难过,给皇帝写了一封奏折,痛陈朝政之失,然后服毒自杀,一时轰动朝野。
司马直
在皇帝、外戚、宦官的交替专权和集体腐败下,国家的统治基础被掏空了,政治腐败直接导致了东汉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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