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的印象中,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的形象就是一个杀人魔王,关于他暴戾、以杀人为乐的记载在正史和野史中数不胜数,而在他的这些“恶行”中又以屠杀四川而最为著名。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中记载道:“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除了正史的记载,民间野史对于张献忠的“残暴”也多有记载,王家桢《研堂见闻杂录》中记载:“张献忠之破蜀也,赤地千里,杀戮无遗……积尸至与峨眉齐。流血川江,数百里不绝。”还有记载说:“贼(张献忠)嗜杀成天性……一日不流血满前,其心不乐。”
总之,在明末清初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之下,张献忠成了杀人恶魔的代名词,“张献忠屠四川”的说法也流传至今,那么张献忠是不是真的屠过四川呢?他在四川又杀了多少人?杀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
张献忠没有机会屠杀这么多人
首先,先要对《明史》中记载的“六万万人”这个数据进行澄清。其实相对于张献忠的其他“屠杀行径”,这个数字更加容易辟谣,根据《明史》的记载,明朝人口的最高峰在明神宗万历六年,当时总人口为6069万,这与《明史》中记载的张献忠屠杀人口自相矛盾。
另外,从常识的角度来说,“六万万人”之说不值一驳,整个明朝都没有六万万人,遑论四川一地?
张献忠没有屠川的动机
那么张献忠在四川是否真的滥杀无辜,或者无区别地屠杀四川百姓呢?或者究竟杀了多少人呢?我认为,我们可以先抛开数字,来看看张献忠是否有“屠杀”的内在动机。
张献忠两次入川,第一次是在崇祯十三年(1640年)春,到第二年(1641年)初出川。当时,四川地区的阶级矛盾突出,民间自发开展“除五蠹”运动,所谓“五蠹”指的是衙蠹、府蠹、豪蠹、官蠹和学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张献忠这一次没有对四川进行大规模的屠杀,否则就不会有张献忠在1644年初的二次入川,因为一个赤地千里的四川对张献忠没有任何意义。
张献忠第二次入川的目的就是以四川为根据地,并在此建国与李自成、明朝分庭抗礼。1644年初张献忠率军入川,六月二十一日攻破重庆,八月九日攻破四川首府成都,十月十六日张献忠正式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改年号为大顺。
可见,张献忠二次入川是想认真经营四川,以图天下。在古代,一个国家的国力与人口的多少成正比,人口是兵源、农业生产的基础,试想一下,如果杀尽百姓,无人耕地、无人当兵,这对张献忠有何益处?所以,
从逻辑上讲,张献忠不具备屠杀四川百姓的动机。
那么,有哪些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张献忠没有屠杀百姓呢?这就得从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之后的政令和行政来找证据。张献忠建立政权后,施行了几项政策。
张献忠要求辖区内的居民顺从大西政权,大西军来到简州后,发给当地居民带有印信的四个字“西朝顺民”,只要他们将字贴在背上,则“兵不敢乱”,此举说明大西军入川并非滥杀无辜,至少对于顺从他们的当地居民采取了保护措施。
张献忠入川后注意约束军纪,现存的“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碑拓片中记载了六条约束军纪的条例,对六种情形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载有不许“扰害地方”、“妄害良民”。如果没有张献忠对于军纪的重视,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碑文的。
另外,史料《圣教入川记》中也记载:“(张献忠)僭位之初,假施仁义,以博民心。”《圣教入川记》是在张献忠入川时期在四川传教的西方传教士利类思和安文思的作品,因为二人是外国人,没有明显的倾向性,所以《圣教入川记》的记载较为客观,而从史料记载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张献忠是实施了一些惠民政策的,尽管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但是至少说明“屠杀”并不是张献忠稳固统治的唯一手段。
张献忠杀了哪些人
诚然,不可否认的是张献忠在征战四川的时候杀了不少人,那我们来看看他杀的都是些什么人?
为整顿吏治杀官绅。
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时吸收了很多明朝的旧官吏,而这些人在明末的官场中已经养成了贪腐、逢迎的习气,张献忠努力地想要改变这些不良习气。一次,张献忠麾下大将孙可望凯旋回成都,朝中大臣“连名迎之,献忠怒其沿故朝旧习,按名棒杀二百人”,虽然用力过猛,但是也并非师出无名。
为稳定统治杀拒不投降者。
在进入四川时,如前文所述,对于愿意归顺的“西朝顺民”则听其自由生活,而对于拒不投降的“山中作逆者”(指聚保山寨,意图抵抗大西军的民众)则“当剿除之”。还有一些不肯出任大西朝官职的知识分子也遭到杀害,比如潼川举人李永蓁“称病卧床”,不愿出任官职,最终被杀。南充武生陈怀西“宁作明朝武生,不为逆贼元老”,拒绝出任大西官职,被斩首示众。
为稳固治安杀害一些百姓。
张献忠“建都”成都后,为了在兵荒马乱中稳定治安,对成都百姓实施了严格的控制,实行连坐法,“每一家犯事,左右邻人”一并受罚。百姓出城需要提前报备,一旦逾期不归,则邻居就会被斩首。不可否认的是,张献忠在成都的统治较为严酷,但是也并非毫无缘由地杀人。
张献忠出成都后对四川百姓的屠杀
张献忠在入川之初并没有大肆屠杀,但是一年后情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年),江南的弘光政权被清军消灭,此后清军着力解决四川的大西政权,在清军的压力下,张献忠在四川的统治发生动荡,使得张献忠萌生了离开四川的想法。丞相汪兆麟的建言让张献忠产生了屠杀四川的想法。
根据《纪事略》记载,张献忠在成都的屠杀导致“其膏锋刃者,男妇不下四五百万”,当然,这里所记载的数字又是有很大水分的,但是四川人口不过三百万,张献忠如何能在成都屠杀四五百万人?
又有记载,此后张献忠以“特科”的名义召集四川学子前来赶考,将他们集中在大慈寺中,派出士兵包围,随后将这些学子带出城外,“甲士举刀乱斫,弃尸桥下”。但是经过考证,这又是一次“栽赃”,张献忠此举是将士子其中起来进行甄别,以防止他们勾结清军,经过甄别后,杀死了一些与清军来往的士子,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被杀害,很多人在被调查后释放,甚至还有不少人被大西政权录用为官,比如参与这次“特科”的欧阳直(著有《蜀乱》一书)就没有被杀,还被张献忠留在军中效力。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勾勒出张献忠“屠川”的心路历程——张献忠入川之时为了整顿吏治、巩固在四川的统治,张献忠不可避免地杀害了一些与自己对抗、不愿归附自己的官绅和地主,虽然大西军也杀害了一些百姓,但这绝非他的初衷。此后,由于清军的压力,导致张献忠在四川的统治动摇,于是他在暴躁情绪和不良大臣的影响下,杀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
不可否认,张献忠在起义过程中使得很多无辜百姓丧失性命,但是其残暴行径远远不如《明史》和民间野史中所说的那么恐怖,称其为“杀人魔王”恐怕也有失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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