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旗民与满汉之间:清代“随旗人”初探
“随旗人”之称不见于史乘,是我们近十余年在田野调查中多次听到的、某些旗人后裔的自称,这一称呼看似随意,却准确而传神地表达了他们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清朝打江山坐天下,凭借的是他们特有的组织——八旗制度。入关之后八旗制度成为“国中之国”,清朝户籍亦随之分成旗籍与民籍,被纳入八旗内的为旗籍,称为旗人;未入八旗的为民籍,称为民人。这在日后也成为判断一个人的民族成分是满还是汉的重要标准。但若要考察清代满汉关系,却不能仅仅以旗人、民人来区分,因为在八旗制度之内,还囊括了大量汉人。
在这些汉人中,八旗汉军是最广为人知的部分,以至于一提到八旗中的汉人,人们便常常以“汉军”一言蔽之。八旗汉军之外还有内务府包衣三旗中的旗鼓佐领,也由汉人构成,王锺翰教授将他们称为“内务府汉姓人”,以与八旗汉军相区分。十余年来,本人与其他学者曾在东北、京郊等地合作进行有关内务府皇庄所属旗丁的田野调查,其中最大的收获之一,就是发现有一个为数甚巨的、以汉人为主体组成的、主要靠耕种土地为生的旗人群体存在。其中仅辽东的内务府三旗佐领下,就有数十万人,他们直至清末都是东北尤其是辽东最具影响力的群体,其政治、经济实力都大大超过未入旗的民人。
这个群体的后代,迄今仍然明确地自称为“随旗人”,并以此与“在旗”的“纯满洲”和“在民的”的汉人相区分。所谓“随旗”,即跟随之意,在清代文献中并无此称,并非由官方加于他们身上。并不是所有八旗内的汉姓人都自称为“随旗人”,至少我们从未见八旗汉军的后裔有如此自称的。据我们在多年田野调查的实践中的了解,“随旗人”是个有特指的名词。在辽东,我们只听到盛京内务府三佐领属下人丁这样自称,但他们并不属于盛京任何庄园中的庄头与壮丁。
这不仅让我们意识到这个称呼并不仅存在于辽东而且也存在于畿辅,更让我们进而联想到,它可能普遍存在于遍布关外、口外与畿辅地区的各种庄园,包括皇庄、官庄和王公庄园的人丁之中。这些庄园中的人丁显然都以汉人为主,他们既然具有大体相同的来源,在旗内亦具有大体相同的地位和身份,将他们作为一个群体看待,应该是大致不差的。而为谨慎起见,我们这里暂将王公庄园和官员庄园排除在外,仅就内务府所属庄园谈起。畿辅地区的庄园均建立于清军的入关圈地之后。庄园所属人丁都由三种人构成,即庄头、壮丁和庄头户下家仆,其中庄头是起决定作用的。
早已有研究者指出:“清代皇庄之所以能够较长时期并稳定地存在发展,是由于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经营管理方法,其中的庄头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对庄头的身份地位、顶补、革退等,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并建立丁档、家谱制度以作为查考的根据。对皇庄的征纳、减缓等事,也都是通过庄头实现的。”很准确地看到了内务府这套管理制度对于粮庄存在的重要性。入关前的皇室、贝勒和八旗官员都有各自的田庄,入关之后便一一建立起相关的管理部门而不再统一管理。归属于内务府的皇室庄园便称为皇庄。
国初设立官庄,以供内府之用,有在盛京者,有在畿辅者。凡内府各庄,皆自内务府掌之;至部寺官庄,分隶礼部、光禄寺、上林苑监。将内务府所属与“部寺”所属各庄园,皆称官庄。但到清中期以后,皇庄与官庄便有了明确的分辨。嘉庆朝《大清会典》卷73-75的《内务府》中,将所属庄园皆称为“皇庄”,在卷18的“户部”中,则将户部所属庄园称为“官庄”,二者再不混淆,这是清朝中期以后各种建制日益完备的结果。内务府属下有七司三院,七司为广储司、会计司、掌仪司、都虞司、慎刑司、营造司和庆丰司,三院为武备院、上驷院和奉宸苑。这一格局直到康熙十六年(1686)前后才规模初具,此后的《内务府则例》等官方文献,对于诸司各属人丁,也才有了具体详细的记载。
从这些文献的规定中可以得知,大粮庄属于七司中的会计司。除此之外,内务府所有其他称为“庄”的单位,尤其是广储司所属的诸专业庄,都仅仅分布于盛京,在畿辅地区并不存在。而北京内务府所属诸司,或有果园,或有丁户,却一概不称为庄,也不设庄头与壮丁。在畿辅设庄头壮丁的“皇庄”,其实唯有属于会计司的两种,即大粮庄和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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