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宫女有多可怜?竟然连自杀的权利都没有!

宫女,与太监一样,是清宫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清宫中地位最为低下的人群,她们的主要功能就是侍奉宫中女主。因此,宫女们是没有人身自由权的,有很多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首先,她们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一言一行都受到严格的限制。比如,若是在宫中遇到男人,宫女们必须要回避。而且,她们在宫中一定不能大声喧哗,说话必须轻言细语。不仅如此,宫女们甚至连自杀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宫规规定,凡是用刀子自杀的宫女,斩立决;自杀被救活的,要发配伊犁给兵丁为奴;若是没有救活,就抛尸荒野,不能下葬,亲属发配伊犁给兵丁为奴。

其次是吃东西不自由。宫规规定,宫女们是不能乱吃东西的,像鱼、虾、韭菜、葱蒜等这类气味比较大的食物,一律禁止食用。这主要是怕侍奉主子的时候,喷出的气息惊扰了主子。到了夏天,宫里的贵人们也很时兴吃西瓜解暑。但宫女们却不能吃,因为担心她们吃坏了肚子,耽误了侍候主子的大事。

再次是不能随便交朋友。一般来讲,小姑娘进入宫廷,干着枯燥乏味的工作,难免会寂寞,想结交一些朋友也是正常的。另一方面,宫女与太监结交,彼此之间也有个照应,可在宫中,这却是被明令禁止的。康熙帝曾规定,如果太监宫女结交朋友,将严惩不贷;后来咸丰帝又在此基础上做了具体的补充,一旦发现太监宫女结交朋友,则暴打之后驱逐,家属发配伊犁为奴。

如上可以看出,宫女在宫中的境况真的是非常可怜的,与高高在上的后妃简直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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