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阿瑟个性解读:为啥他喜欢在战场上戴紫色的围脖?

一、麦克阿瑟个性独特的N个标志

世人皆知麦克阿瑟爱秀,可不知道他为啥爱秀。

比如,他喜欢抽玉米芯烟斗,而不是楠木烟斗,或雪茄、香烟。

比如,他的帽子与众不同,仔细看你就会发现,帽子里用来把帽顶撑圆撑平的圈子,被他抽出来了。这样的帽子,带上去难免周边有褶皱,显得不威严,也不那么英姿飒爽,但他不在乎,他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再比如,他上战场不带武器,不戴钢盔,还总是喜欢冲在前面,拿着象征指挥权的军鞭,时不时敲一敲自己锃亮及膝的军靴,似乎这样更容易受伤,而受伤之后更加容易得到荣誉勋章。

最耀眼的个性,是在战场上,他总喜欢戴一条围脖,那条紫色的7英尺长(2.1米)的围脖,围在一个5英尺多(1.80米)高的男人身上,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是那么熠熠生辉、鹤立鸡群。

(1918年一战中的麦克阿瑟)

在1918年的法国战场上,这一切让他如此与众不同而令人印象深刻。

彩虹师是美国派欧洲参加一战的主力军,彩虹师的每一次英勇战斗都会引发美国新闻大力报道,自然而然,作为彩虹师参谋长的麦克阿瑟,也是被报道的主角。

美国人记住彩虹师的英勇,也记住了个性突出的麦克阿瑟。

那一年,他38岁,被新闻调侃为“远征军中的花花公子”。麦克阿瑟对此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有军官对此不解,问他为何如此与众不同,他答道:

“只有你与众不同,才能使自己出名。”

(一战中的彩虹师)

二、麦克阿瑟个人秀的成功秘诀

话是这样说,实际上麦克阿瑟还不是单纯靠秀出名。

作为一个军人,他在战场上以勇和担当领率全师,让人不由佩服。

比如他常组成突击队,和弟兄们一起脸上涂上黑泥巴,夜袭敌方阵地。

他的传记作者曾提到,在一次带领168团突袭时,冲锋命令一下,他就脱掉外套扔进灌木丛中,摘下上校肩章放入口袋,带领士兵冲出了战壕,与敌人短兵相接。

甚至在他冲出去的时候,他的士兵还没有跟上来。

(一战中的美国兵)

总之,一战中,麦克阿瑟以勇敢带队冲锋、善于组织突袭、不计个人安危、屡挫德军(亲自用马鞭抓过一个上校俘虏)而闻名遐迩。

18个月里,他自己获得了十几枚荣誉勋章,奠定了自己的陆军地位,从出征前的少校到上校到战争后期的一星将军,麦克阿瑟只用了1年2个月。

这,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带给麦克阿瑟的“红利”。

在这方面,麦克阿瑟用改变人生资本的第一桶金告诉我们:秀,也要抓住机遇秀,真打实干秀,秀出花开结出果,才是真的秀。

(升为准将的麦克阿瑟)

三、戴紫围脖的真正原因

然而,再一帆风顺的境界,也会偶遇逆风。麦克阿瑟个性张扬的战场个人秀,也曾引得一场非议。

这个人就是远征军司令,潘兴。

潘兴是一个治军严谨的老将军,注重从军纪军容着手训练一支从内到外都具有传统意义上的铁军。当听说属下的彩虹师因麦克阿瑟的随意穿戴而全师都军容不整时,潘兴很不满意。

(潘兴,1860-1948)

借此有人还反馈说,麦克阿瑟是一个出谋划策的参谋长,却实际上总越俎代庖,把师长挤兑一边了,颐指气使,目中无人,太嚣张了。

于是,潘兴意欲削弱彩虹师,把这支远征军中唯一满员的师,给他抽调一部分兵力,分散到其他严重缺员的师。

麦克阿瑟不干。

他直接写信告到国内陆军部,陆军部又建议潘兴实地视察,最后在麦克阿瑟的坚持和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下,潘兴拆分彩虹师的想法,不了了之。

针对麦的非议,被提升为一星准将的麦克阿瑟也保留了反击权。

(一战美国兵领衣服)

不过,晚年退休后的麦克阿瑟,还是道出了此时的委屈和不满。

在回忆录中,他这样解释自己为何总是不顾军容军纪而保持独立特行——

“所有(对我的)这些批评,都流于表面。在个人事务方面,部队里的高级军官本来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戴钢盔,是因为戴它让我头痛;我不戴防毒面具,是因为这会让我行动不便;我不愿随身携带武器,是因为我的任务是指挥士兵战斗,而非与敌人进行搏斗;我手里拿着马鞭,是我自小长在西部形成的习惯;我在前线指挥作战,是因为我无法在后方有效调动兵力……”

至于为啥抽掉帽顶圈、穿便装夹克衫,以及为啥戴紫色的围脖,另一本麦克阿瑟的传记中说,那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装束,可以使下属更容易找到自己。那条紫色围脖是母亲亲手为他织就的,戴上它,仿佛母亲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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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参考:杰弗里·佩雷特《麦克阿瑟传》(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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