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纪念第12个国际档案日

国际档案日

2019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2个国际档案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中,档案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

集团档案承载着航空发动机自主研制新长征路上的每一段奋斗光影、每一次勠力攻坚、每一项技术突破,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备忘录”,型号研制的“记录本”,改革创新的“助推器”,更是航空发动机事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国防武器装备发展的战略性资源。

你了解国际档案日的来历吗?

什么是档案工作信息化?

如何利用档案?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有哪些?

今天发仔带你一一了解。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



1948年6月9日—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把每年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档案工作信息化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进入信息社会,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称为数字档案馆。

智能档案库房将会成为未来档案管理的主流,智能档案库房是利用物联网技术、集成多种硬件设备,实现档案的自动上架、自动定位、自动盘点以及非法出入库报警、库房温湿度和空气质量监控、库房空气净化、非法入侵报警等自动化管理的库房。

档案的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涂改、伪造档案的;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

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中国航发档案工作掠影

2018年5月23日,中国航发召开首次档案工作会。



2016年以来,中国航发南方、西航、动力所分别获批国家档案局开展的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数字档案馆建设试点。

2018年、2019年期间,中国航发总部、动力所的档案管理课题先后获得国家档案局立项。

2018年5月,在国家档案局开展的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中,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的案例获得优秀奖。同期,在国家档案局开展的建设项目专题片征集工作中,中国航发涡轮院、西航作品分获专题片三等奖、优秀奖,中国航发黎阳、东安、西航分获微视频三等奖、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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