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局对《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征求意见,7月10日截止。

6月24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通知,就行业标准《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

为规范无人机云系统功能和数据内容及格式,确保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及无人机云系统与国家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数据传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无人机行业协调发展,我司委托航科院编写了《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行业标准。现就该标准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在民航局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或中国民航标准计量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

意见征集邮箱:zengming@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9年6月24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机云系统中数据内容和格式及民用无人机云系统之间传输数据要求、数据加密要求、编码规则、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云系统和它们之间的数据交换和集成。

本标准规范在 MH/T2009《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标准规定的分级分类基础上,面向不同性能、运行场景、作业任务的无人机,定义统一的云系统数据要求规范,通过对信息元素的可选/必选定义、无人机云系统的能力分级来支持无人机的飞行管理。

本标准规范主要定义的数据链路包括: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链路、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以下简称交换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链路。本标准主要对这两个数据链 路定义相关传输要求、能力要求、测试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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