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三座鼎足:田税、军赋、力役之军赋篇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最主要的三种表现形式:田税、军赋、力役,上一篇文章我们已经说到了田税。今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赋”!

为什么将这种赋税形式称为“军赋”呢?因为这种赋税主要是供军队所用

“赋”字,左边一个“贝”,指钱财;右边一个“武”,指用兵、军事、国防。两者结合在一起,那就是“与用兵有关的钱财” 的意思。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并非像当今一样,所有的军备都是由国家统一发放。当时的社会,战争一触即发,作为最高的阶级统治者,在稳固政权建设国家的同时,国防的部署同等重要。之所以赋税不是单一的种类,因为只单一地要求百姓上缴赋税远远无法满足上层需要。政权地稳固以及统治官僚的生活经济来源田税尚可供给,而军事国防的经济来源则是军赋。

军赋制度所要求上缴的,除了服徭役的民众,还有车、辇、牛、马等军用物品。

关于军赋的收取标准,《公羊》里有提到:“十井出兵车一乘”。也就是说每十里的地方,至少要上缴一辆军用战车的钱财。

名篇《司马法》有更为详细的收缴标准,”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出士一人,徒二人。四井为邑,四邑为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按古代的算法,一里地方为井,十井为通。发生战事,每十里的地方就要缴纳至少一匹马、三头牛和三个壮汉。其中这三个壮汉一个作为终身士兵,两个只是服徭役战后可回家耕作。

作为赋税制度的三座鼎足之一的军赋,是最为残忍而影响最是恶劣。毕竟田税制度虽是压迫民众的手段但农民尚有剩余,力役也只是”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但是军赋却是一种无定时、无定物、无定数的暴敛。

《管子·国蓄篇》:”虽有凶欀,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战事一触即发,毫无频率可言。而统治阶级需要用到军需物品,也不管人民的有无,下令责其缴纳。而此时人民只能求之于市,物有轻重说的就是随着大量的人民需要用钱购买军赋纳品,物价飙升,这个时候人民无疑成为商人剥削的对象!

作为商起夏灭的决定性战役鸣条之战,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商汤兴兵伐夏,战前他隆重举行誓师,誓师完之后汤誓师后汤选良车70乘,敢死队6000人,联合各“方国”军队,采取战略大迂回,绕道至夏都以西突袭夏都。不敢说这些军队里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但是商灭夏的大军里,临时抽调的人民却是不可胜数。

历史上还有一场著名的牧野之战,记载于《逸周书·世俘》:“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牧野之战中周武王大获全胜,被杀死的商人有十八万之多,被掳为奴隶的有三十三万,这么大的数量不都是军人,还有大量的平民

结语:如果说田税制度是为国家而生,那么军赋制度便是为军队而生。”一文一武“用之来概括虽勉为其难,但是赋税作为古代中国各王朝运行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存在的基础和意义,难以评说其功与过!

参考文献:《司马法》、《管子·国蓄篇》、《逸周书·世俘》、《公羊》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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