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6式轻机枪。摄于国军历史文物馆
ZB26轻机枪,又名捷克式轻机枪(捷克语:Lehký kulomet vz. 26)是捷克国营兵工厂所生产的一款轻机枪。
服役期间:1924 - 1980年代
研发日期:1923年
生产商:捷克布鲁诺兵工厂扎斯塔瓦武器公司
生产日期:1924年–1945年
重量10.5公斤长度1150 mm枪管长度672 mm
子弹7.92×57毫米,枪机长行程导气式活塞、倾斜式闭锁、开放式枪栓发射模式半自动、全自动射速500发/分钟枪口初速744米/秒有效射程550米最大射程1,000米供弹方式20发弹匣。
ZB26在中国:
ZB vz. 26在中国市场可说生逢得时,在1918年后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对中国各地政府实施武器禁运政策,该政策直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后才告废除,1927年问世的ZB vz. 26以最新锐武器的形象投入中国军火市场,且传统欧美大厂当时并无该量级武器可供竞争,使得ZB vz. 26近乎以独占状况据有中国轻机枪市场,从1920年代末期的战场起广泛在中国战场使用,成为中国战场参战部队的代表形象武器之一,无论是哪个阵营的步兵都喜爱用这把武器对抗敌军;捷克方面的资料统计到1939年禁运前,输出中国各使用者的ZB vz. 26的原厂枪总计有32,272支,在中国称呼此枪为“捷克式轻机枪”,简称“捷克式”、“捷克造”。
由于ZB vz. 26品质好、且适合单兵操作,很快地就有国内兵工厂以逆向工程仿造,首支仿造的ZB vz. 26在1927年的大沽造船厂问世,后续参与厂商络绎不绝,已知者包括广东兵工厂(1935年)、太原兵工厂(1935年)、浙江铁工厂(1938年)。但逆向工程受制于测绘精准度、机床生产公差、钢料选择及加工工艺,每个厂商原始供应上游不同,导致各厂产出除了外观外,在机械可靠度与零件互换等基础性能都不成气候。南京国民政府在1934年决定未来步兵用轻机枪将全面换装ZB vz. 26后,由兵工署在1934年藉赴捷克监造枪支之际确定生产公差细节参数,并由兵工署统一绘制生产图纸交付国民政府所辖兵工厂制造,原预定1935年起开始制造,但南京国民政府下属厂商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均未产出仿制枪,理由是无法掌握制枪所需专业金属加工技术,无法确保耐用精度有原厂水准。
在1937年战争爆发致使全国兵工厂内迁四川后,兵工署将21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接收20兵工厂下属轻机枪厂、重庆武器修理所,配合原先厂内设备在1939年起量产捷克造轻机枪;41兵工厂(原广东兵工厂)迁入四川恢复生产后也继续捷克造轻机枪生产;在抗战中设立的53兵工厂则自1941年起生产捷克造轻机枪。国府下辖的三个厂中53厂产能最大,但受限于技工水准使得枪支品质最差;21厂则在兵工署及厂内技工的技术研究下改变制程,机匣以锻造成粗胚后精细加工的方式节省原料(传统制程以钢料切削,修改制程可节省约1/3的钢料消耗),生产精度也可达成零件标准化互换。除了国府直辖厂家外,浙江铁工厂生产的捷克式以简化工序较为知名,该厂生产者其导气管和导气杆由圆形横切面改为方形,但其它性能并无特别出色之处。ZB vz. 26在国军内的主要问题在多厂生产相同武器却无法互换零件,这对前线单位带来相当程度上的运用问题,这类问题只能依靠中央修械所的游修部队在前线实施较彻底的野战修护下稍作解决。
国民政府采购的ZB vz. 26使用弹药与中正式步枪相同,为1920年代后出现的7.92×57毫米毛瑟尖弹;除了可由单兵手持的灵活运用外,枪弹可在500米内保证击倒目标,轻机枪具备的两脚架与伏射技巧等受日军高度忌惮,也让最前线的日军收到重大损失。
现藏于香港海防博物馆的日本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
大正十一式轻机枪(日语:十一年式軽機関銃)是日本帝国陆军在1920年代战间期开始配发的轻机枪,亦称“11年式轻机枪”,在1922年(大正十一年)定型成为制式装备而得名。因其枪托为便于贴腮瞄准而向右弯曲,故在中国俗称“歪把子”机枪。
服役期间:1922年 - 1950年代
研发者:南部麒次郎 南部铳器制造所(中央工业)
生产日期:1922-1941
制造数量:29,000
重量22.49 磅 (10.2 公斤)
长度43.3 寸 (1,100 毫米)
子弹6.5×50mm有坂子弹,射速500 发/分锺(理论射速),,枪口初速730米/秒,供弹方式30 发,弹斗供弹。
歪把子在中国:
十一年式轻机枪在使用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能适应作战需要,之后以昭和十一年(1936年)定型的九六式轻机枪替代。但是由于日本持续扩军的原因因此十一式轻机枪并未就此退役,而是转用于各扩编师团以及各地伪军;除了日本以及其附庸政权以外,中华民国的奉天军械厂以及山西兵工厂由于抗战前的亲日立场因此也自行仿制十一年式轻机枪配备部队,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装备的十一式轻机枪也曾被各地敌后游击队缴获大量使用(例如:八路军和新四军),但正规军早已缴解回库,只有在1945年决号作战动员时才从军火库内供应给动员单位操作。
日军的操作经验中,对排除十一年式轻机枪的故障已经是写入步兵操典内从连长到射手都要熟习的重大问题。压弹机为开放式结构,无法隔绝沙尘污物入侵枪机,原厂虽然声称让子弹涂油可以改善枪机顺畅,但是润滑油本身也是容易沾黏沙尘的介质,结果是更多杂质干扰枪机运作。同时,枪机因生产工艺问题无法完整负荷6.5毫米步枪弹的膛压,如果使用反倒会使射击不顺,日本陆军为此制造6.5毫米减装弹,补给时还会在弹药盒外打上G的印记(“减装(Gensou)”)特别注记避免混用。且压弹机并没有阻止弹药跳脱的安全设计,在机枪射手作战时,一旦装满弹药的桥夹飞出触发底火,极其容易误杀友军;因此机枪排排长在下令射击姿势和前进时,需特别确定作战环境状态。
因为十一年式轻机枪具有太多问题,从军校、测考单位、实战单位从未给过十一年式轻机枪正面评价,而是在教范中多度修订战术要领及故障排除的各种问题;当1931年日军对下一代轻机枪进行概念探讨时,直接决定以弹夹进弹排除其它选项,显而易见这把机枪为日军基层带来的麻烦远大过枪械工程师的巧思。
在抗日战场上,在重武器方面中国军队和日军有着天壤之别。国军虽然也装备少量重机枪,但是日军配有很多步兵炮和掷弹筒等轻型火炮,一般国军的少量重机枪在战斗中很快就会被日军摧毁。而中国军队中的轻便可以迅速转移阵地的捷克式,就成为士兵手中的救命稻草。在实战中,捷克式在和日军装备的歪把子机枪(大正十一式轻机枪)对射中占尽上风。如果不能确定将国军的轻机枪摧毁,日军一般会在冲锋时承受重大的伤亡。即使是装备差劲的八路军或者国军敌后游击队的捷克式机枪,也让日军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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