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卡车这一名词主要是用来形容载弹量比较大的战机,但是载弹量大,航程远的战略轰炸机又不属于炸弹卡车,只有那些专注于对敌方作战部队的摧毁,负责战场遮断,战役纵深遮断的战机才属于这一行列。网络上有很多人将中国的歼-16划归到了炸弹卡车这一行列,其实这是不准确的,歼-16的载弹量以及其执行的任务都与炸弹卡车的定义相差甚远。
炸弹卡车这一概念主要源于冷战时期,经过二战的洗礼,美苏两个世界超级大国都认识到了空军尤其是轰炸机的重要性。除了对战略轰炸机的重视之外,那些在战场上对敌方陆军实现有效摧毁的战术轰炸机也得到了高度的关注。在上文提到的对敌人纵深遮断,战场遮断的作战思维影响下,美国开发出了一系列能够被称为炸弹卡车的战机。
例如,美国的A-7系列攻击机,载弹量很高,但是速度却较低,没有超音速巡航能力。而苏联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更是将这一作战思想运用的炉火纯青,配合相关型号的战机形成了自己的作战体系,即苏-17用来浅纵深遮断,苏-27负责战场遮断,而苏-24则负责大纵深遮断。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苏联这三种战机都不能够被称之为炸弹卡车,因为他们的载弹量远远没有达到炸弹卡车的地步。
我国的歼-16主要是顶替老旧的歼轰-7,在之前就有很多人将歼轰-7称作为炸弹卡车。歼轰-7一次最多可携带12枚250公斤级的炸弹,虽然说炸弹量不少,但是距离所谓的炸弹卡车还是差之甚远。美军当时开发炸弹卡车的这一类型的战机主要目的是针对苏联的装甲部队,二战之后,苏联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装甲部队,并且其大纵深作战理论已经十分纯熟,可以说只要苏联愿意,整个欧洲便会被装甲洪流碾压。在这样的压力下,美军希望能够用轰炸机在空中直接将苏联有威胁的装甲部队摧毁,一般载弹量的战机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我国的歼轰-7显然不够这个资格。
再来说一说我国的新型战机歼-16,该战机于2016年服役,最大航程4000公里,最大时速2000多千米每小时,载弹量十二吨。首先从载弹量来说,并不能够符合炸弹卡车的定义。而歼-16既可以携带钻地炸弹也可携带空对空导弹和空对舰导弹,可以看出它的任务主要是阻止敌方侵入,针对的目标可能来自空中,海上,陆地,和美国的F-15E属于一个性质。既然歼-16执行的任务是多元化的,就说明他是一款综合能力比较强的战机,绝不仅仅是对陆地目标的打击,自然也就不属于什么炸弹卡车。
其实在现代战争中所谓炸弹卡车这类的战机能够发挥的实际作用已经越来越小,现代战争中的战场是信息化,立体化,多元化的,更多的强调的是空地协同,空海协同,能否掌握制空权对于战争的结果至关重要。类似苏联那样的装甲洪流当今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了,即便是存在也势必会受制于空中力量,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个证明。另外随着导弹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战术导弹层出不穷,他们也可以承担一些战术轰炸机的任务。
现在更多需要的是综合性能比较强的战机,几乎当今所有的五代战机就强调综合作战能力,全天候作战能力。所以说完全没有必要花大力度去开发那种大载弹量的战机,而将歼-16称为炸弹卡车更是一种不严谨的说法。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