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弹早在15世纪就已经出现了,它是一种由士兵直接用手投掷的武器,虽然使用简单但威力还不错。一、二战时由于战场的需要手榴弹得到了广泛使用并发展,各种不同形状不同用途的手榴弹层出不穷,其中就有无柄和有柄之分。我个人喜欢将有柄手榴弹称为有柄手榴弹,将无柄手榴弹称为手雷,不管对不对下面在文章中就暂用这个名字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二战时德国和我国都曾大量装备使用有柄手榴弹,而美国大兵使用的却都是手雷,反正我在影视中是没有看到装备有柄手榴弹的美国大兵。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美军钟情于手雷呢?
人们常说有柄手榴弹是人体的延伸可以投的更远,在战场上手榴弹投的越远作用就越大。还有一点就是有柄手榴弹落地后滚动距离小,想想也是如果扔到斜坡上又滚到自己的旁边了,你说尴尬不尴尬。其实这些优点手雷并不是没有,以我们的眼光来看有柄手榴弹的形状确实更容易发力,相同重量下有柄确实比无柄扔的更远,但是问题是有柄的重量要比无柄重,比消此涨它们两者投掷的距离并无太大区别。至于滚动距离,手雷是卵形并不是圆形,其滚动距离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我认为有柄手榴弹最大的优点就是工艺简单,就是在简陋的条件下也可以大量制造,而手雷必须在正规的兵工厂才能生产。
我美军选用手雷的原因应该有以下几点。
一:手榴弹体积小质量轻,携带起来更轻便。手雷的质量和体积都比有柄手榴弹小,这样携带起来更加方便。对酷爱火力压制的美国大兵来说子弹那是多多益善,能省出一些空间何乐而不为呢?没见美军都将手雷挂在胸前吗?
二:手雷对新手来说更容易掌握。手雷呈卵形士兵投掷它就像扔石子一样简单,而有柄手榴弹必须经过一定的训练才能正确掌握投掷方法,如果不能掌握技巧的话很容易扔的太近,那就是搞事情。要知道手雷的杀伤范围是5-15m,在这个范围内它可不管你是对手还队友。
三:体积小巧更适合一些战场需要。二战美军的主要对手是日军,战场在太平洋的岛屿上。小岛上树木丛生,日军喜爱挖地洞修筑防御工事。在这样的战场上使用小巧的手雷话,手雷不会挂在树上,更容易从工事口扔进去,还可以防止日军快速捡起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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