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欧盟有一个成为未来数字市场领导者的历史性的(也许是最后的)机遇。
他们必须抓住机遇,创建一个从硅谷到塔林的跨大西洋的单一数字市场。
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美国和欧盟可以建立一个跨大西洋的市场,鼓励信任,并维护作为全球性商业空间与公共利益的互联网。
这种努力必须以协调的方式开始。
步骤1:发起一个美国-欧盟数字理事会。
重新定义数字贸易的规则(具体包括步骤2-4――作者注)。
步骤2:降低数字壁垒,并扩大跨大西洋和全球性贸易的数字化。
步骤3:创建一个完全开放的、非歧视性的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的简称。中文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空间。
步骤4:更新2011年美欧就ICT服务达成的贸易原则(European Union-United States Trade Principles for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
重新思考美欧ICT监管合作的基石(具体包括步骤5-8――作者注)。
步骤5:增加对数字规则中审查和咨询条款的使用。
步骤6:专注于对拟议的规章和标准的美欧联合影响评估。
步骤7:加强提高立法机构技术素养的努力。
步骤8:增加与大西洋彼岸的国家和地方监管机构的合作,并突出当地的最佳做法。
建设数字创新的摇篮(具体包括步骤9-13――作者注)。
步骤9:通过推动开放融资的法律支持创业文化,创建面向希望在欧盟扩展的新公司的一站式平台。
步骤10:确保新生的“网络中立”(net-neutrality)规则能够尽量减少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分裂。
步骤11:利用投资基金和频谱分配(方法),以鼓励前沿技术的早期采用和促进工业互联网。
步骤12:发起对未来的主要政策议题的联合评审,如劳动力市场对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简称IoT)与分享型经济(sharing economy)的影响,以及密码货币(crypto-currencies)对欧美市场的潜在影响。
步骤13:扩大跨大西洋反垄断对话,以解决有关数字经济以及美欧监管方法的问题。
加强跨大西洋的数据保护和隐私(具体包括步骤14-17――作者注)。
步骤14:在欧洲理事会第108公约[即有关“个人数据自动处理单独保护”(Protection of Individuals with regard to Automatic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的公约]的修订中发挥积极作用。
步骤15:扩大对大数据和物联网时代的个人数据的门槛与法律区别的讨论。
步骤16:探讨离散的部门性的有关用户访问数据、用户隐私以及用户安全的建立信任措施。
步骤17:将网络安全更充分地整合进有关隐私政策的跨大西洋讨论中。
领导全球互联网的治理(具体包括步骤18-20――作者注)。
步骤18:无论是在全球层面还是国内层面,加强互联网治理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模式(multi-stakeholder model)。
步骤19:提高跨大西洋发展议程(transatlantic development agenda)中的互联网连接。
步骤20:确保一个透明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必须是一个地缘政治的优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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