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把父亲参军时的遗物赠送给红馆,也是完成了父亲生前的心愿。”近日,丰惠镇虞东村村民张卫其赶到上虞红色收藏馆,将一叠资料郑重地交到馆长王立军的手上。这是他遵照父亲的遗嘱,将父亲张炎林在上世纪50年代参军时的有关证件、照片等实物赠送给红色收藏馆。
“父亲是1934年出生,7岁时丧母,9岁时丧父,由哥哥养大。”张卫其告诉记者,1949年,父亲去丰惠范家姑姑家客居,逢战争,当年5月22日丰惠县城解放,进驻解放军。解放后的1950年1月,父亲参加了上虞县大队。“父亲当时把县大队方指导员当作亲人,并做了方指导员的通信兵。”张卫其说,1950年县大队归建独立营,因方指导员另有任务,而父亲当时只有16岁,年纪太小没有被带走,就留在了地方上。1951年,父亲重新参加了上虞公安大队。在张卫其四岁时,其父回家务农。至2008年4月20日,上虞民政局颁发了《优待证》,张炎林持证身份栏写着“建国老兵(精减)”。
张卫其这次捐出的实物包括解放军50式布质胸章1件、早期公安布质臂章1件、私章1枚、证书7本、半身照片4张、集体照片2张。“《兵役证》和《退伍证》是父亲生前最宝贵的东西了。”张卫其告诉记者,这是退伍军人在部队里所有的记忆和荣誉,对军人而言,这是一种凭证,证明他们曾经参军的经历,也证明了那段辉煌的时光。
记者翻看《兵役证》,这本编号第647691号的“预备役军士和兵证明书”记载:张炎林同志系浙江省上虞县百官镇人,按照兵役法的规定编入第一类预备役。此证签发人为国防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彭德怀,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印章,落款时间是1956年7月20日。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士退伍证》的立功栏,写着“立三等功一次”。
还有一些是张炎林在部队中获得荣誉证书。《奖给优秀射手张炎林同志》证书中这样记载:张炎林同志,祝贺你在自动枪基本射击第二练习中取得了优秀成绩,希你再接励,深入钻研,争取各种武器射击普遍达到优秀成绩,为加速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而努力。在一本荣誉证书上写有,张炎林同志于1959年、1960年、196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警士。
合照,对于军人而言也是无比重要的,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战友情,在部队的时光中,战友们一起同甘共苦。这种战友情是任何人都不可以替代的,而每个军人都会有一张合影照片,对军人而言,这也许是部队里赠予的最宝贵的一份礼物了。这次,张卫其也将父亲的这些集体照捐了出来。
一张集体照片上有全副武装的解放军38人,照片右上角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合影1953.9”字样,右下角盖着硬印“嵊县罗子美照相”。此照片是1953年9月拍摄于上虞百官龙山山麓的公安队,当时上虞与嵊县成立反空降部队,故摄影师专程从嵊县罗子美照相馆请来。另一张,则是有8人站在一辆“宣传车”车前和车门踏板上拍的集体照片,车上挂着“交通安全宣传车”横幅,横幅正上方悬挂毛主席像,车上架着一只高音喇叭,还有两面卷起的旗帜。张卫其说:“父亲生前曾告诉,这是上虞第一辆交通宣传车,上虞公安警察队除在本地宣传外,也去嵊县、宁波等地宣传。”
“这些物品与上虞有关,为我们收藏馆增添了第一手资料,我们会珍藏好这些物品,让更多人知道这些物品背后的故事。”王立军告诉记者,这些红色物件将在馆内进行展示,通过多种形式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上虞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冯洁娜
来源:上虞区融媒体中心(新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