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遛狗绳长度并非小题大作

据报道,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称,市民外出遛狗时狗绳最长为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新京报》3月7日。

如今,人们生活越来越好,饲养宠物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养狗者高居榜首。俗话说,罗卜青菜各有所爱。爱养狗无可厚非,但不能养狗成患,威胁别人安全和污染环境。现实生活中,由于养狗者管理不当,造成宠物狗咬伤他人或自伤的案例时有发生,有的还因此闹上了法庭。因而,许多地方规定,遛狗必须要牵绳并要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济南市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设立遛狗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的规定大有必要。但是,此事还是引发人们热议,有人拍手叫好,亦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笔者不同意后者观点,济南市公安部门的做法恰恰说明,民生无小事,件件需上心的服务理念。值得点赞和支持。

遛狗绳长设上限,人身安全有保障。生活中,无论是熟人还是生人,除了人流拥挤的场所外,这些场所不允许宠物入内。大家说话办事人与人之间距离大都在1.5米之外。而遛狗绳不超过1.5米因此而设,无疑是个安全的距离,只要主人不撒手,即使狗想咬别人也够不到。如果遛狗绳过长就可能成为摆设,大大增加了狗咬伤人的危险系数。事实证明,这重要那重要,都不如人身安全最重要。一个看似不起眼的规定,能有效地确保人身安全,充分显现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精细化。假如我们所有部门都能做到如此,那便民利民就能落到实处,自然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清理宠物方便,呵护我们美丽家园。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毫无疑问,大家都愿意在一个清洁美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但是,城市美丽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伴随着人饲养宠物的人急剧增加,如果大家在遛狗时都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可以想象,大街小巷、绿地公园等地方就会出现许多宠物粪便,人不小心踩上会感到恶心,并且也有碍观瞻,影响人们心情。既然你要养狗遛狗,就理应承担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任何价钱可讲,同时也体现个人的素质和修养。

处罚屡教不改者,起到以儆效尤作用。人们常说,事不过三。你可能因为一时疏忽会犯错,但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到三次。大家知道,加强管理,违规处罚都是对事不对人,主要目的是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可是,有的人对处罚不以为然,甚至屡教不改,因此加重处罚理所应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你不遵守饲养宠物的相关规定,那么就不让你不再饲养宠物显然是明智之举,治本之策。等你提高了认识,主动遵守法规再养也不迟。规定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合情合理,相信一定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理解和支持。

简而言之,政府也好,部门也罢,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关键在是否尽心尽力,值得下力气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