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起来!去健身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国务院批准,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日是指《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应当在当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积极组织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日。具体时间为每年的8月8日,既是为了纪念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也是为了倡导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加体育健身运动。

设立全民健身日,是适应人民群众体育的需求,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应,丰富社会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目标迈进的需要,也是对北京奥运会的最好纪念。

全民健身热情的高涨,既厚植于深厚的传统土壤,又深受现代体育产业的滋养。古时,在“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中,就蕴含着骑射的体育因素。体育和德育、智育一起,构成了我国传统教育的三个维度。另一方面,伴随健身运动的智能化、时尚化、全民化趋势,与健身相关的教育培训、装备制造、互联网应用显示出广阔前景,体育产业正在成为国民消费新风口。健身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又进一步催生了群众的健身消费诉求,让健身逐渐成为美好生活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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