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起发放,600万元体育健身优惠券等您来


9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体育局获悉,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带动体育行业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河南省体育局将于8月11日起在全省发放600万元体育健身优惠券,广大市民可在洛阳22家体育场馆使用。

【如何领取】


河南省体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通过手机下载“豫动中原”App,在网上领取健身优惠券,并预约健身时间和场馆,申领优惠券需在“豫动中原”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成功即可具有优惠券申领资格;残疾人注册须提供残疾证信息进行验证。


1.登录“豫动中原”App(在微信公众号下载或者微信搜索“豫动中原”小程序),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2.进入平台首页,点击“健身优惠券”,选择想要领取使用的优惠券,点击“立即领取”即可成功领取健身券。


3.在场馆预订页面选择想要预订的场馆,选择想要预订的日期点击“预约”,在可预订的时间选择预订,完成后提交订单。


4.支付成功后,随机生成二维码,到店健身时出示给商家,扫码签到。在场馆内健身后,即可实行核销。

【发放时间】


本次优惠券发放将于8月11日起持续至12月,其间每周一、周四10点各发放一次。本次发放采取同时进行、定期发放的形式,优惠券由全省各地共用,各市补贴具体额度综合当地注册认证人数、定点场馆数量及市场活跃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配。

【优惠项目】


优惠券可供16个项目使用,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冰雪、滑板、射箭、击剑、瑜伽、健身房、武术、体育健身操舞、攀岩。


优惠券有10元、15元、20元、25元、50元5种面值。今年新增50元大额优惠券适用于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及特殊人群(残疾人)。

【使用提醒】


洛阳此次公布了22家体育场馆作为消费券使用场所,消费者可在“云动洛阳”App或关注“云动洛阳”微信公众号查询,就近选择场馆健身消费。


消费者可自主查看已领取的优惠券和使用情况,优惠券仅限申领者本人在体育健身优惠券定点场馆使用,不得转赠他人,参与的健身项目的收费标准必须为优惠券面值的2倍以上;持券者在健身消费时,先行支付本次标准费用,健身后用优惠券实施等额冲抵面值费用;残疾人在使用50元专享券时,所参与的健身项目的消费标准须大于优惠券面值。


此外,每人每次只能申领优惠券1张,有效期为领券之日起一周内,该券被核销以后方可再次申领,每人累计领券次数不超过30次,金额不超过500元;单项体育消费项目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

洛报融媒记者 孟山 文/图 通讯员 王思思

来源:掌上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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