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是Packy McCormick关于互联网和 Web 3.0 如何动摇了一切的系列文章的第三部分。如果说《为个人赋权》讲的是技术如何为个人赋权,而《伟大的在线游戏》讲的是互联网如何模糊了工作与娱乐的界限的话,那么本文讲的就是我们作为个人或小团体组成的团队是怎么玩这场游戏的。《为个人赋权》是一次思考练习实验。但是仅仅因为个人可以独自完成更多的事情并不意味着我们都应该闷在地下室自己一个人干。《伟大的在线游戏》讲的不是怎么无休止地追逐点赞和粉丝,而是关于怎么在网上开放自己,接受机遇。总之,这些文章讲的都是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是个人正在成为自立的原子单位,随着大家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追求自己真正喜欢的事物上,工作和娱乐的界限正变得模糊。但我们不是一个人在玩。这场游戏玩得最好的人是那些一起玩的人。原文发表在其个人博客上,标题是:The Cooperation Economy。篇幅关系,我们分四部分刊出,此为第二部分。
协作经济:个体越发重要,但赢家主动抱团(一)
划重点:
NBA最好的球员不是基于现有环境做出选择,而是自己创造环境
在互联网经济当中,原子单位是人
现在从事多项兼职工作变得容易多了
流动工作提供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可选性
勒布朗与超级球队
球员赋权可以包罗万象,因为事实上联盟在给球队赋权方面做得很糟糕。在每一种情况下,拥有全部影响力的都是球员。我认为对于所有级别的职业运动来说,这算得上是最糟糕的事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 NBA 总经理,《纽约客》
这句话令人难以置信。权力正在向个人转移,这是既有机构内心感受最纯粹的提炼,但很少有人愿意大声说出来。
这种情况发生在经济的各个层面——以牺牲雇主利益为代价,为个人赋权。但经济这个话题太大,太难解决了,所以我们不妨看看 NBA。NBA 是研究这种现象的好起点,因为这是一个可控的缩影。这是一个可以驯服的问题。它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赢得冠军——有设定好的规则,包括每支球队可以签下多少名球员,他们可以赚多少钱,以及他们多久可以换一次球队。
尽管制定了规则,但 NBA 的趋势映射的是更加邪恶的全社会。在过去半个世纪的时间里,NBA 的权力平衡显然已经从球队转移到球员,从机构转移到个人。
在过去,NBA 球员几乎没有任何权利。球员要由球队来挑,而标准 NBA 合同里面的“选择权”或“保留”条款可以将球员跟球队终身绑定,球员的去留全凭球队的意志。球队可以把球员交易到另一支球队,或者也可以释放他们,但球员没法这样,“你知道吗?跟密尔沃基相比,我更愿意到纽约生活和工作。我要到那里找一份篮球工作。” NBA 总裁在选秀之夜在说出球员名字之前会念出一座城市的名字,而那位球员未来几十年可能就得在那座城市寻找伴侣,养家糊口。这都什么事儿啊。
1970 年,NBA 传奇人物奥斯卡·罗伯特森 (Oscar Robertson) 在担任美国国家篮球运动员协会(NBPA)主席期间,对联盟的 14 支球队提起反垄断诉讼。1976 年,联盟跟 NBPA 达成和解,并制定了众所周知的“奥斯卡·罗伯特森规则”。他们取消了为球队终身效力的选择权并对选秀做出了修改,如果球员对自己的去向不满意,他们有权退出一年并重新参加选秀。奥斯卡·罗伯特森规则是NBA朝着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员市场迈出的第一步。
有了自由选择权之后,球员就可以把自己的服务放到公开市场,并根据自己想住在哪里、想跟谁一起打球、为谁打球、球队给多少钱以及许多的其他因素,在自己感兴趣的球队当中进行选择. 自由球员市场使得NBA 的就业市场表现得更像一个正常的就业市场(尽管仍有工资帽的限制)。1975 年,NBA 球员的平均收入为 90000 美元。2021年,NBA的平均工资约为1000万美元。自由球员给了球员一定自主权和控制权,如果不是权力的话。
有趣和相关的地方在于球员决定用这种权力去做什么。
自由球员市场刚开始那几十年里,球员每隔几年就要做出去哪里打球的决定,一般都会跟球队水平、位置、家庭生活质量,以及当然还有金钱等因素来做出最优选择。他们为自己和家人做出最好的决定,让自己融入到最适合他们需求的现有条件。
不过,自从勒布朗在 2010 年做出了那个“决定”之后,最好的球员开始组建自己的超级球队。
尽管 NBA 一直都有王朝——凯尔特人、湖人以及公牛都曾经统治过十年或更长的时间——但过去十年的那些超级球队却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在于它们的形成是因为一群超级巨星自己去决定想跟谁一起打球,并且让这件事情发生。最好的球员不是基于现有环境做出选择,而是自己创造环境,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再结合他们的场上价值以及在社交媒体跟球迷的直接联系——来迫使球队让他们梦想成真。
勒布朗拥有的控制权比所在球队正好雇用的任何一位总经理或教练都要多。权力现在转移到了最好的球员身上,而最好的球员决定他们要一起战斗,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成功机会和乐趣。
不过,NBA球队仍有其相对的好。只有30支球队。如果球员想在全世界上最好的联赛打球,他们需要为这 30 支球队当中的一支效力。而且球员的收入还会被多年的合同和工资帽所限制。勒布朗替湖人效力每年能赚 3900 万美元,这样的收入还不错,但他是价值 46 亿美元的湖人组织的一位雇员,不是所有者。他不能明天一觉醒来,觉得这不公平,然后召集十一位朋友跟他一起去组队跟其他球队打。
在 NBA,虽然球员拥有的权利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但原子单位仍然是球队——如果你不是这 30 支球队的 12 名球员之一,你就无法在在NBA打比赛——而且球员的上升空间是有限的(尽管数字非常高)。
然而,在互联网经济当中,原子单位是人,随着大家意识到自己可以更加自由地流动,工作也变得更具流动性。
流动工作
苹果远程办公/灵活办公的工作政策,以及围绕它进行的沟通,已经迫使我们的一些同事辞职。如果没有灵活性带来的包容性,我们当中的很多人觉得自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要么兼顾家庭、幸福以及被赋权尽量做好工作,要么成为苹果的一份子。
——苹果员工团体给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的信
上周,苹果告诉自己的员工,他们必须每周回办公室上班三天,但部分员工的态度基本上是,“不,我们不干。”
就在五年前,这似乎是不可想象的。苹果那时候还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公司,它的薪水很高,当你向苹果申请工作时,你知道自己会得到什么——这家公司一直都有很明确的面对面的文化。史蒂夫·乔布斯亲自设计了公司价值 40 亿美元的新总部,以便让意外邂逅的机会最大化。
不过,时至今日,员工的抵制并不奇怪。苹果不是人才的唯一选择,或者甚至都不是那三十份之一。苹果不是一支NBA球队。苹果员工可以马上离开苹果,就现在。他们不需要等到合同到期。他们可以随意,加州并不强制执行竞业禁止。想离开苹果的员工还有数千家其他科技公司可以效劳,还可以创办自己的公司、去做咨询,或在热情经济中做自己的事情。
他们甚至可能可以同时为自己和多个组织工作。这就是流动工作。
流动工作是一个让我着迷了一段时间的想法。去年12 月,Nick DeWilde要求我把自己的想法贡献给他正在整理的一篇文章,也就是《2021 年这九大趋势将塑造我们职业生涯》。他要求“对 2020 年发生的事件会如何塑造我们未来的职业生涯进行反思和预测”。我想了一下,写了这么一段:
流动就业
也许是因为我现在是全职的时事通讯作者,已经不再替公司打工的缘故,但我对于未来几年职业的流动性要大得多的看法坚定不移。
在 COVID 之前,因为作为雇员你每天都得出现在同一间办公室,所以再想为第二位雇主打工就变得困难许多。但是,当另一份工作就只有一个 Slack 工作区之遥时,从事多项兼职工作就变得容易多了。
这种灵活性会显著增加选择排他性雇主的机会成本。当你决定用四年时间呆在一家公司等股权兑现时,就意味着对数百个其他机会关上了大门。
投资者永远不会选择只投资一家公司;这样的话风险太过集中。相反,他们会建立投资组合。慢慢地,打工的也会用类似的方式对时间进行投资。
就目前而言,流动就业对于员工和雇主来说基本上是仍是不切实际的。但曾几何时,大家对远程办公也是这种态度。把风险分散到几家公司对于员工来说是说得过去的。这意味着那些想要为特定角色雇佣最优秀人才的公司最终会接受这个。
当我这么写时,我的假设是大家会同时为多家公司工作,角色介于承包人与全职员工之间,我依然认为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可能的。但我现在认为我的观点太狭隘了。
流动工作提供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可选性。这可能意味着同时为几家公司工作,但也可能意味着为自己工作,跟他人合作做有时限的项目,组团进行投资,并在感兴趣的领域为 DAO 做出贡献。它是流动的。
但流动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单干。在协作经济中,个人可以联合起来建立流动的超级团队。
延伸阅读:
勒布朗·詹姆斯不只是篮球明星,他的创业公司正成为娱乐新贵
译者:b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