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影《孤注一掷》正在影院热映,该部影片取材自上万起真实电诈案例,用“电诈头目”的视角,揭露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工厂”的“经营之道”,直面讲述了他们是如何被骗进诈骗团伙、如何求救无果,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折磨,最后跟反诈警察合作捣毁诈骗窝点。
《孤注一掷》取材上万个真实案例,那是上万个家庭支离破碎的缩影。作为一部真实血腥的反诈宣传片,通过其独特的叙事风格和引人入胜的剧情,向观众传递了深刻的反诈思考。它不仅是一部娱乐作品,更是一次警示,呼吁每个人都要保持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相信这部电影的成功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引发更多关于网络诈骗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在感叹《孤注一掷》这部巨作之余,小编想在此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
电信网络诈骗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一:电信网络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包括电信手段、网络手段或者电信网络手段的结合,实际上电信和网络也存在交叉融合。
第三:“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实施诈骗。通常是针对不特定人,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诈骗脚本,利用掌握的一些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广撒网方式在线上实施诈骗活动。个人可以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违反上述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关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
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
电诈分子冒充银行、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以银行卡消费、扣年费、密码泄露等为名,或以法院有传票、邮包内有毒品、涉嫌犯罪、洗黑钱等进行恐吓,要求对方验资证明清白,并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的账户。
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
电诈分子联系被害人,谎称是某购物网站、网络店铺或快递物流的客服,在详细报出受害人的个人订单信息后,以能给被害人退款、理赔、退税或“中奖”等为由,要求受害者点击钓鱼链接、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等手段,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
假冒征信类诈骗
不法分子以“代理维权”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修复征信”“解决债务”“全额免息”“全额退保”等,怂恿和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信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并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不少电诈分子在骗取消费者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后,还会进行盗刷或转账,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
电诈分子以交友名义诱导进行赌博、投资的诈骗方式,不同于其他的骗局,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放长线,钓大鱼”。第一步:“寻猪”:骗子伪装为成功人士,通过婚恋网站、网络社交工具物色诈骗对象,交友聊天,确定婚恋关系,取得信任。第二步:“诱猪”:骗子推荐理财、博彩网站、赌博APP 谎称有内幕消息,诱导投资。第三步:“养猪”:最初可能会有小额回报,产生贪婪欲望,加大投入金额。第四步:“杀猪”:投入大量资金后,血本无归。
兼职刷单类诈骗
电诈分子在各种QQ群、微信群、招聘网站或短信息中发布兼职信息,招募刷单人员下单支付货款并给予好评,承诺将款项退回和支付佣金。
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当事人上钩,起初诈骗人会先让受害者争取少量佣金,获取信任后,便提高“刷单”任务的金额,并在受害者支付货款后,以网络延迟、系统问题等理由,声称“刷单”失败,要求受害者多次“刷单”,最后不退还本金,达到诈骗的目的。
警惕境外高薪劳务陷阱境外并非法外之地,不可轻信所谓的“境外高薪工作”和“缅北淘金、日进斗金”的诱惑,出境务工务必按照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自觉抵制涉赌涉诈等违法活动。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网上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别人,更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警方提醒
“五个不”原则:不听、不信、不转账、不点击、不泄露!
一、不转账、不汇款,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二、不提供银行账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
三、不按对方的提示和要求,转接任何办案人员或咨询人员电话;
四、当无法核实电话内容真伪时,请先挂断电话,通过110确认或到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咨询;
五、不点击不明链接、网络弹窗广告链接等;
六、注册国家反诈APP,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职业信息、出行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