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奥迪等与英特尔同一阵营的公司合作,为自动驾驶汽车创造了12条安全原则

还记得机器人三大定律吗?由阿西莫夫在小说中提出的机器人三大定律为后世科幻作品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的设计都提供了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第三定律: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正是对未来充斥着人工智能机器人生活的想象,让人们对不受约束的人工智能可能给人类带来的潜在风险做出了多方面的假设,科技行业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在想方设法减少这些假设发生的可能性。

科技领域巨头英特尔和汽车业巨头如宝马、奥迪、戴姆勒、菲亚特-克莱斯勒等已经为人工智能世界的一个部分:自动驾驶汽车提出了类似机器人三大定律的安全准则。

目前英特尔及众汽车巨头已经合作颁布了他们的“安全第一的自动驾驶守则”第一版,这份文件列出了12个不同的普遍原则,英特尔及其合作者显然认为在确保安全第一的情况下,所有的自动驾驶汽车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不管怎么样吧,提交建议的“自动驾驶十二项原则”分别是:

安全操作、Safe Operation

操作设计领域、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

车辆[驾驶员]启动的切换、Vehicle [Operator]-Initiated Handover

安全、 Security

用户责任、User Responsibility

车辆启动的切换、Vehicle-Initiated Handover

车辆操作员与自动驾驶系统之间的相互依赖、 Interdependency Between The Vehicle Operator and the Ads

安全评估、Safety Assessment

数据记录、 Data Recording

被动安全、Passive Safety

交通行为、Behavior in Traffic

安全层级、safe layer

综合来看,这些原则旨在将用户和车辆的责任结合起来,在自动驾驶的车上也保证人类驾驶员能够拥有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控制权,确保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知道对他们的期望:比如明确告知他们何时需要人工接管-同时防止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从一开始就对司机造成伤害。

在自动驾驶还未起势的当下,有如此一个有分量的“联盟”确立一些基础性的设计参考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别家是否会认可这些原则,就不是这个联盟能左右的事了。

(M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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