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向本台新闻热线反映,从6月19号开始,郫都区境内出现了大量电动共享单车。这到底是什么样的车呢?与我们日常所骑行的共享单车有何不同呢?来看记者的报道。
根据市民的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城区杜鹃路、东西大街等路段发现共享电动单车,车身上标有“哈啰助力车”和“中国铁塔”等字样,与街头普通的共享单车在造型和外观上并没有太大差异,只是座椅下方多出了一块电池。
据了解,要骑这样的助力单车,无需押金,只需打开某手机软件,手机号绑定账户之后扫码即可开锁。记者实测发现,该车可以充电起步,也可以踩踏板行驶,最高时速为25km/h。
就这款共享助力车的投放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记者向区交通局进行了求证,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郫都区路面上看到的助力共享单车系违规投放。
区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范晓虎表示:“他这种单车是不符合共享单车的投放条件的,然后它在投放之前也未给我们任何部门进行报备,属于违规投放。我们也在第一时间6月20号就已经明确告知它,要求他们收回。6月26号在我们会议室,我们也专门约谈了,哈喽,摩拜,青桔专门针对他们这个违规投放助力车的问题进行了约谈。”
为何多次与有关企业约谈后,这种现象反而只增不减呢?区交通局负责人表示,系该公司存有侥幸心理。
范晓虎说:“在前前后后,我们通知了他这么长时间,没有清理,反而在不断的投放。估计他们是怀有侥幸的心理,他们是想通过大量的投放,让们管理部门没法进行收缴,达到他们违规投放的目的。”
那么,这款所谓的助力车到底属不属于电动车呢?记者向成都交警第十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进行了求证。
成都交警第十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王文刚告诉记者:“对于交警部门来说,这种车型呢属于电动自行车。就我们交管部门这方面来说,上道路上行驶的这种车必须要有合法的牌照。但是呢,这类车子在我们系统内,没有目录,不允许他上牌照,就是说上不到牌照。同时这种车子安全系数也很差,速度也很快,要上路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据了解,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从2015年1月1号起,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进行登记上牌。交警提醒使用者,电单车属于电瓶车,不是单车,必须上牌照才能上路,并表示,如果用户私自骑没有上牌的电单车上路,可能会面临50元的罚款。
王文刚表示:“作为我们这个管理部门来说,那就是说希望广大市民对这类车辆,尽可能的不要去骑行,从整个安全上来说,无牌无证的车辆,如果骑行过后,我们管理部门来说就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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