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和谷歌等公司通过自己的算法向消费者展示被整合过的信息,消费者只能被动的接受经过处理的信息,更加陷入消息不对称的格局。现在各国开始调查脸书与谷歌这种行为是否影响了自由竞争。
过去,唯一对Facebook和谷歌数据控制方式感兴趣的监管机构是隐私监督机构。现在,竞争监管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参与进来,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趋势,尤其是在欧洲。
周三,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对Facebook和谷歌在数字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展开了调查,成为最新加入该活动的一员。调查主要是关于该市场的垄断,但也将研究“对消费者数据收集实践的控制”的问题。
CMA表示:“我们建议考虑消费者是否具备知识、技能和意愿,以控制在线平台如何收集和使用有关他们的数据,以及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行使这种选择权。”“,我们将研究消费者与面向消费者的在线平台之间的关系,以及消费者的选择是否受到条款和条件或其他实践的限制,例如网站或应用程序设计。”
这是新的全球趋势。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去年进行了一项类似的研究,也着眼于数字广告行业,部分侧重于数据控制。
“ACCC特别关注在线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的长度、复杂性和模糊性,包括……同意接受或不接受条款,”它在12月发布初步报告时表示。“没有足够的信息和有限的选择,消费者无法做出明智的决定,这既会损害消费者,也会阻碍竞争。”
在美国,12名州检察长去年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如何回应仍有待观察。
在接近英国的地方,德国联邦卡特尔办公室(Federal Cartel Office)2月份裁定,未经用户同意,Facebook非法合并了来自不同来源的用户数据,如WhatsApp和第三方网站。反垄断监督机构禁止Facebook在德国继续这样做,尽管随后该公司提出上诉。
德国竞争管理局(German Competition Authority)处理这一问题的理由与澳大利亚监管机构(Australian Watchdog)的理由类似:消费者不能拒绝他们必须使用的平台,以参与正常的在线生活。
“考虑到Facebook强大的市场力量,必须在方框内打勾同意公司的使用条款,这并不是进行如此密集的数据处理的充分依据,”联邦卡特尔办公室主任安德烈亚斯·蒙特当时说。“用户唯一的选择要么接受数据的综合组合,要么避免使用社交网络。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用户的选择不能称为自愿同意。”
然而,德国的决定是有争议的,因为它被视为踏入欧洲隐私法的领域。
去年,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生效,允许数据保护部门对公司处以高达其全球年收入4%的罚款。gdpr在很大程度上关心的是让人们能够更好地控制如何收集和使用他们的数据。
出于这个原因,法律专家预测,就个人数据而言,欧盟竞争监管机构未来很可能会继续关注科技公司积累的数据量问题,而不是他们收集这些信息的方式。
欧洲委员会反托拉斯办公室(European Commission's Antitrust Office)5月份似乎支持了这一预测,该办公室表示,德国的案件是该国对竞争法采取特殊态度的问题。欧盟立法者已经“确保所讨论的行为类型是由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解决的,”委员会说。
但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英国的竞争管理局,仍然是欧盟的一部分,正在处理同样的问题。
周三,英国当局表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可能包括迫使企业采用“设计公平”的方式,让人们控制如何收集和使用数据。
CMA表示:“我们将考虑是否……应该有关于哪些违约行为是公平的规则,包括在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提供商访问其数据,则限制他们访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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