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何判定抄袭,非常难认定。
抄袭者将原创文章洗稿后发表,其主要内容不做更改,你说他抄袭吧又没证据,而且人家也加入了自己的文字,你说他没抄袭吧,文章从风格、内容来讲看怎么像,都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是否抄袭全凭主观判断。
在游戏界,所谓的“抄袭”就更加普遍了。
这里就列举几款著名的游戏来对比。(声明:我在下面几款游戏中没有说明是否抄袭,只是做了对比,具体意思看对比图自行理解)
相同的卡牌效果、相同的英雄技能、相同的玩法、相似的UI、相似的美术风格、甚至几乎一致的主题UI(这里注意相同和相似)。《卧龙传说》制作方甚至对“网易”说出“中国再一次震惊了世界。我们没给国人丢脸”的话,真的是wdnmd。
左《炉石传说》右《卧龙传说》
我在这里特指的是早期的《梦三国》,杠精看清楚了,早期的《梦三国》因为其大部分英雄技能和《DOTA》一模一样,甚至没有进行改动就搬了出来,我粗略估计至少有50多个英雄技能是和《DOTA》中一模一样的。
《梦三国》张飞
《DOTA2》斯温
前面《梦三国》好歹多多少少有自己原创的元素,但《300英雄》更为过分,不仅部分英雄技能上完全和《DOTA》一模一样,甚至大部分动漫角色都没有授权就进行使用(我知道“无名”和极个别英雄是获得了授权的)。最重要的是运营到如今有6年之久,其部分玩家群体甚至以“内测”为借口对授权问题避而不谈,官方更是打着擦边球避开授权问题。
《300英雄》我受罗
“4399”甚至连英雄模型、技能效果、美术风格都不改一下的情况下明目张胆的运营这两款游戏,令人发指。不过好在“暴雪”告了“4399”。
《枪战前线》雷恩
《守望先锋》士兵76
这时候就肯定有杠精开始说了“《炉石传说》不也是抄袭《万智牌》的吗?《DOTA》不也是抄袭《魔兽争霸》吗?《守望先锋》不也是抄袭《军团要塞》吗?《XX自走棋》不也抄袭《刀塔自走棋》吗?”(只是列举网上言论,与本人无关)
这里声明一点,游戏玩法或者游戏类型相似并不能说是抄袭,定义一款游戏是否是抄袭,主要还是看其游戏内容的表现形式。你不能说一个人拿着枪攻击其他角色就说抄袭某某fps游戏,不能说一款卡牌游戏出现后所有卡牌游戏都是抄袭,因为这是游戏玩法。由于目前游戏玩法就这么几种,难免出现某些技能相似、枪械相似甚至角色相似的游戏,这是必然的,更不能说“盖伦”会大风车就是抄袭魔兽争霸中“剑圣”,这些只能说是特点相似,而不是抄袭。一款游戏是否构成是抄袭,可以从数值、美术风格、程序代码等方面进行判断,比如数值和效果一模一样、游戏角色的模型几乎无法区分、游戏背景故事的设定极其相似、游戏源码几乎一致,如果一款游戏占据了绝大部分上述条件,那么就可以判断是抄袭。但作为法院,需要及长时间去取证,而且抄袭了多少才算是抄袭,这个度如何把控,没有标准。而作为抄袭方,可以很容易规避这个风险,因为我只要改个数值,换个颜色就能做到所谓的“原创”。几乎所以抄袭一款作品的收益是远远大于风险的,这也是相关法规不完善导致。
随着游戏行业的不断发展,游戏玩法慢慢会被发掘出来。
早期的《DOTA》凭借其竞技性、配合性、操作性,使《DOTA》从《澄海3C》、《真三国无双》等众多RPG地图中脱颖而出红遍全国。诞生的“MOBA”玩法,成就了当时那个紧随其后的《英雄联盟》,在《DOTA2》未出现之前因为“腾讯”公司其强大的财力、宣传力度和玩家数量,《英雄联盟》同样获得成功。
虽前有《DAYZ》后有《H1Z1》,但《绝地求生》简化部分操作,重点突出其“大逃杀”玩法,马上便成了现象级游戏。随后厂商们也相继开发此游戏模式,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大逃杀”游戏。
而《刀塔自走棋》也凭着其随机性、上手简单、策略性而成为爆款,于是各种“自走棋”纷纷上线。
总结来说一款游戏能否成功,靠的是其独创的玩法和游戏本身的质量,而不是用抄袭这种低劣的手段。
一款游戏一但爆红,那么游戏厂商借鉴其游戏玩法也是正常不过的,谁不希望从一块大蛋糕上咬一口呢,人之常情。即便做不到玩法创新那么尽可能做到借鉴和学习,凭自身实力来取得成功。
“借鉴”和“抄袭”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意思,只不多是根据程度来定义,抄袭多少才能定义为抄袭呢,我认为这是由开发商脸皮厚度来决定的。其中某国内公司对于其尺度的把控和拿捏几乎是世界第一,有着“地表最强法务部”的“任天堂”都感叹自愧不如。能做到“致敬”前者却又超越前者,不得不说佩服。
辛辛苦苦做出的原创游戏被其他公司用极低的成本又做了一款相同的游戏,甚至说盈利上还超越原创,美其名曰致敬,最讽刺的便是玩家还想当然觉得好玩就行。这就让我想到目前的灰色产业,只要能赚钱就行,害不害人我不管,反正钻了法律的空子,很现实也很无奈。
“腾讯”起诉《无尽对决》,“腾讯”胜诉获赔2000万。
《梦想海贼王》和《海贼王》之间的官司持续了5年,而后果是仅仅赔偿300万,而后《梦想海贼王》用换游戏名等方式继续盈利。
《阿拉德之怒》和《地下城与勇士》的官司已经多到数不清,不管结果如何,《阿拉德之怒》目前仍在运营。
就算是败诉,凭借其抄袭又盈利了多少呢,区区百万千万何足挂齿。就算胜诉,真的就维权成功了吗,期间的维权成本还不是只能自己掏钱,本该是属于自家的玩家,又流失了多少。
而某公司靠某手段起家,现在又强调了所谓的“版权意识”,你说讽刺不讽刺。
(再次声明:我没有指名道姓某游戏抄袭某游戏,某厂商抄袭某游戏,一切全凭看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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