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网络上一则关于江苏省宝应县植保无人机“黑飞”致人受伤事件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再次将植保无人机推到了风口浪尖。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于6月29日上午,宝应县李某在自家农田操作无人机喷施农药过程中,因其不具备专业的操作人员资格,为无证操作,导致无人机撞到田边一位老人,致其受伤。
李某于今年4月购买了一台植保无人机,购机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无人机驾驶培训课程,未考取相应的植保无人机操作员证,而是通过借用他人账号操作无人机。
李某在操作中,因为缺乏专业经验,作业前没有认真观察,做了不当设置,错误地合并了作业区域,导致无人机按照既定路线飞行时撞到作业区域中的人员。
近几年,植保无人机作为农机行业的一个新兴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统计,2018年,我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到3.15万架,作业面积达1780万hm2(2.67亿亩次)。飞防植保使我国农药施用产业进入了全新的时期。
但是,与植保无人机快速发展形成反差的是,与之配套的很多方面明显滞后,因此来自业内外的争议也一直不断。
比如在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规范,以致难以做到有效监管。
在产品标准、操作应用方面,应加强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建立生产制造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操作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体系,作业质量、防治效果评价、环境风险评估标准规范等。
希望这些相关的问题能够及早得到落实和解决,跟上植保无人机快速发展的步伐,使之更够更好地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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