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应该被用来服务于大众,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大数据(big dada ),这个时代的宠儿,引领中华民族立于世界先进行列的21世纪的,被研究机构Gardner定义为信息资产。

既然是资产,就会有拥有者,使用者,使用对象,使用条件和使用场景。

不知道法律界的同事有没有确认这些由于防疫需求政府得到的大数据资产是,谁说拥有者?

今天的评论对郑州使用大数据赋予红码一事是,是非已有公论!

人民的资产只能用来为大众排忧解难,更好的服务于大众!不应被用来束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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