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提升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的审核能力,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组织所在地或者注册登记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中,专门从事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相关宗教知识等内容审核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信息审核人员不得兼职多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
二、培训测试方式
组织所在地或者注册登记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中,专门从事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相关宗教知识等内容审核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信息审核人员不得兼职多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
三、培训测试内容
(一)宗教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宗教事务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二)宗教基础知识
中国佛教基础知识
中国道教基础知识
中国伊斯兰教基础知识
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
中国基督教基础知识
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
四、培训测试时间和地点
首期集中培训测试暂定在7月4日,上午培训,下午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中的信息审核人员均可报名,填写《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测试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jzhc@mzw.gxzf.gov.cn。首期集中培训测试报名截至时间为6月23日。咨询电话:0771—5540509。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不收取培训测试费用,但参加培训测试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需自理。
(二)疫情防控。参加培训测试人员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视情况取消本年度培训测试资格。
附: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测试报名表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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