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联通数科投诉不成,反因虚假承诺被罚

最近讲了很多四大运营商在运营商市场上的相恨相杀

经不完全统计,中国联通多是示弱的一方,各种被无视、被投诉

而经完全统计,中国联通在政企市场的市场份额(项目金额)确实比不过电信、移动两位老大哥,甚至有被广电追赶的风险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

更没有无缘无故的不成功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刚好能反映出中国联通在基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偷鸡不成蚀把米!联通数科投诉不成,反因虚假承诺被罚

事情是这样的:

2022年4月19日,某部发布了关于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采购预算97万元。

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各种设备的购买和集成安装

由于涉及到安全方面的因素,甲方要求“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022年5月20日,项目公布了中标候选人昆明创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82.82.3735万元(人民币)排列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通数科现实提出质疑,但对于甲方的答复内容不满意,遂向某部提起投诉。

提出:

1、评标结果未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当场公布,且进行了重复评审,不能保证已发布的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2、招标代理机构以授权代理人非我公司员工为由回复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合理。

对此,某部开展了审查,给出了答复:

1、关于评审结果的公正性问题。①经查阅相关音视频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未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当场公布评标结果,这一点确实违规;②根据军队相关法规,发现符合性审查错误或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符合法规要求。

2、关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问题。经查,联通数科负责项目现场投标的投标人罗x江社保缴纳单位为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参保时间: 1995.01 -2022.05)), 非联通数科员工,按规定属于无效投标。

专业公司联合省公司一起打项目,这在三大运营商中很正常,算是惯常套路了

但是项目招投标是一个严肃性很高的工作,每一个细节都是有清晰的条款约束着的

以云南联通的员工去应答联通数科的项目,在内部操作层面似乎没问题,都是联通员工,一家人不分你我

但在法理上,这是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在市场关系上,这二者并无关联

所以联通数科被拒绝通过符合性审查,这一点都不怨

这个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联通基础管理上的薄弱,至少是不清晰,在对待招投标活动缺乏严肃性、严谨性


而更可笑的事情还在后头——

在某部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中,还反怼了联通数科一把

“根据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你公司出具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属于虚假承诺。”

好家伙,这就不光是严肃性、严谨性问题了,这是违法问题了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因安全方面考虑),供应商需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中国联通的股权构成非常复杂,平日里搞不清楚也就罢了

在招投标这样的事情上,也搞不清楚自家企业的属性?!

这就有点荒唐了!

综合以上对投诉事实的认定,根据相关法规,某部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对于没有当场公布结果的违规行为,由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主任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罚;同时,对招标现场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联通数科提供虚假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7款规定,扣除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且保留禁止性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权利。

联通数科这下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自己的基础管理都没扎实,还跑去硬刚,吃亏的只是自己,这一点就不得不服中国移动,硬刚了这么多次,丝毫不伤身,还被誉为“正道之光”,是有两把刷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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