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二十年前,我提出一个命题:“做一个有道德的物种”。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但是地球上不只有人类。地球上还有无数动物、植物、微生物,它们都是地球生态圈的一部分,同样有生存的权利,如果它们生存得不好,地球生物圈就会生病,如果它们一一灭绝,地球生物圈将会崩溃,人类也将随之灭亡。人类必须学会与其他物种相处,做一个有道德的物种。
要有对土地的感情
做一个有道德的物种,从逻辑上、理论上会有很多人认同。在自然界中,在地球生物圈中,各个物种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物种可以脱离其他物种独立存在。人类也不例外。人类试图凌驾于所有物种之上,把所有物种视为自己的资源,予取予夺,只会加速生物圈的崩溃。不过,就如人们会在逻辑上、理论上赞同“热爱自然”,但没有基于情感的热爱,这种赞同就无法落实到行动上。比如台风吹倒了一排树,在逻辑上热爱自然的人们,大概会清醒地、理智地期待、催促园林工人挪走树的残骸,以免妨碍交通。而另外一些人,他们会感到疼,感受到这些树的疼,与这些树一起疼。
道德是发自理性,还是发自感性?不久前看到一条视频,是网红法学教授罗翔对于唐山事件的评论,他说:“如果没有愤怒,正义就失去了它的情感基础。”我深以为然。环境伦理作为一门学科,当然是需要坚实的理论推演的,但如果没有对土地的感情在先,利奥波德怎么会有动力提出大地伦理呢?他又不需要用《沙乡年鉴》评职称。
2000年10月,我在四川木里的一个名叫争伍的纳西村寨露宿屋顶,仰头见漫天星斗,密密麻麻,仿佛触手可摘。按照中学作文的笔法,这时应该说,引起了我无限的遐想。然而,我却忽然意识到,这原本是我儿时在东北农村最为频繁最为庸常的视觉经验。每个夜晚,无论春秋、无论冬夏,只要是晴天,星空就会降临。我想,这同样也是古人最频繁最庸常的视觉经验,躲都躲不开,不论中外。于是我能够理解,为什么“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为什么天文学会成为古希腊人最先成熟起来的数理科学。
2005年夏天,我在法兰克福停留一天,从城中匆匆经过。二战期间,法兰克福遭到盟军几十次猛烈轰炸,几乎整个城市都变成了废墟。现在的法兰克福是战后重建的。同行的本地朋友说,以前的法兰克福随处可见教堂,最高的建筑也都是教堂。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方向,抬头看出去,都能看到教堂的尖顶。而现在的法兰克福最高的几座建筑,她一一指给我看,除了一个,都是银行。除了的那一个是欧盟的安全机构。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两个法兰克福,有迥然不同的城市景观,在不同景观下长大的孩子,有着完全不同的视觉经验,这对他们的心灵是否会有什么影响?
在现代的大城市里,从雾霾中挣扎出来的星光,如何能与无处不在的霓虹争辉?在城市孩子的视觉经验中,星空已经不占份额了。这对他们的心灵会有怎样的影响?
非人类中心主义
《圣经·创世纪》说,上帝用了五天的时间造出世上万物,第六天造人。只有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只有人是有灵的,只有人的名字亚当是上帝赋予的。然后,上帝把前几天造出来的动物一一牵到亚当面前,亚当一一给它们取了名字。在这个故事里,人绝对地高于其他物种。但是,达尔文的演化论把人与其他物种之间的鸿沟给填平了,所以让西方人感到惊恐、愤怒。然而,对中国人来说,演化论却算不上惊世骇俗。在中国的很多民间传说里,虎、狼、熊、鹰都曾被奉为祖先,连女娲和伏羲都长着蛇的身体。人与其他物种之间原本就是连续的,让猴子作祖先,并不是特别难为情。不同的文化基因,导致截然不同的反应。
美国环境史家克罗斯比提出一个说法,叫哥伦布大交换。欧洲人向全世界殖民,在全世界建立政权,这事儿大家都知道。不过,克罗斯比说,与欧洲人一起殖民全世界的,还有与他们共生的家畜以及微生物。就中国人像闯关东一样,欧洲人全世界跑,主体人群也是农民。农民搬家难免带着牛马羊猪狗鸡,它们身上的寄生虫和各种微生物也会跟着。欧洲人不是作为智人这一个物种,而是以一个物种共同体全球扩张。在美洲,对印第安人杀伤最大最多的,是随着欧洲人过去的天花、伤寒。
在传统社会中,无论是农民、牧民、渔民都不是作为智人这个物种独立生存的,都离不开与之共生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在我的农村经历中,虽然我家里没有养狗,但是养猫。猫是自由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回来就回来;猫是可以上炕的,与人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家里还有鸡鸭鹅猪;村里有马、有牛。捉蚂蚱、蜻蜓,是我特别喜欢的游戏。与各种动物相处,是我童年经验的一部分。小孩子调皮,会遭到老人呵斥,常听到的说法是:“你欺负个哑巴牲口干什么!”这种说法蕴含着对于人与动物关系的一种理解。现在想来,有某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味道。
在环境哲学课上,讲到非人类中心主义,很多第一次接触的同学觉得荒谬可笑,难以理喻,但也有同学从一开始就欣然接受。我现在想,这恐怕是由于他们的童年经验不同。
人是在相互关系中确定自己的。儿童在成长中,首先意识到“我”,能够分别我与他人,这种自我意识是在与他人相处中形成的。如果孩子只与父母相处,他就一直把自己当孩子;在与其他孩子相处时,会意识到自己并不特殊,从而会调整、丰富他的自我意识。人在与异性相处时,会产生性别意识;在与其他语音相处时,会产生地方意识;在与其他语言相处时,会产生民族意识;在与其他肤色相处时,会产生种族意识。人的物种意识,也是建立在与其他物种之间的日常相处之上的。这时,人会感受到,人是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一部分,人是地球生物圈的受益者,人不是地球生物圈的主人,也没有能力掌控地球生物圈。
现代人不假思索地用“驯化”这个词来描述人与家畜的关系。而在纳西族神话《马的来历》中,不是人驯化了马,而是马主动找到了人,与人达成了共生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人和马对于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纳西族的其他动物神话大体相似,都是动物找到了人,达成了共生协议。我直觉地相信,这些神话更符合历史。“驯化”,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表述,未免过于自信了。
共生的生命体验
人从来就是与其他动物共生的。在农村生活,对于这种共生,就会有真切的生命体验。我很庆幸,我有一个乡村生活的童年。
现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除了宠物,没有与其他动物日常相处的经验。对于他们来说,其他动物是遥远的,抽象的。虽然在电视的动物世界里,能看到远比农村孩子多得多的动物,但是只有有限、单向的视觉经验,没有日常相处的生命体验。
就在昨日早晨,我看到一则视频,央视新闻调查节目介绍了北京怀柔九渡河小学,校园里生活着很多动物,与各种动物相处是孩子们的日常经验。学校的教育在这种具体的生活中展开。孩子们没有刻意去进行博物活动,但已经把博物实践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人类要做一个有道德的物种,首先要从情感上接受其他物种,具有与其他物种相处的经验,这样,人类的物种道德才会有情感的基础。否则,我们顶多是在抽象的、理论的层面上,在标准答案的层面上,承认其他物种的权利。
来源|晶报APP
编辑: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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