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讲究死后入土为安,但是有些人竟然做出挖坟掘墓,挫骨扬灰的事情,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干出如此荒谬的事?5月16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就判处了这样一起故意毁坏他人骨灰的案件。
【陈年恩怨,酒后扬人骨灰】
通州区某村内,居住着两户人家,一家姓常,一家姓贾,平时两家也并怎么联系,一个住村西,一个住村东。但却因为一次偶然的意外,让两家从此结下了梁子。贾某的父亲多年前,在一次开着助动车外出时,不小心将常某的儿媳妇撞倒了,被撞的常某一家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最终经过商议,贾家以赔偿一辆价值3500元的新助动车而宣告结束。
虽说两家此后并无恩怨,但是贾某始终因赔偿一事,心里憋着一股怒火。2017年10月,常某因病去世,村里自然都知道了这件事,常家大排丧礼,选择了18日这天,将常某下葬。而贾某当晚也因琐事喝了不少的酒,听周围的朋友说起今天是常某下葬之日。
想起当年自己家因为常某儿媳的“碰瓷”损失了一辆车,甚是郁闷,越想越不痛快的他,与当晚10点左右,一人来到了村头的墓地里,找到了新下葬的常某之墓,竟打去坟土,悄悄挖开了他的墓,拿出了常某的骨灰,带着骨灰,偷跑了出去。
自己驾着电动车,一路沿着村口的北侧行驶,开出约200米后,迷迷糊糊的他将常某的骨灰打开,随手扬开,并将剩余的骨灰倾倒在路边,骨灰盒也丢弃在了道路一旁,自己开着车扬长而去,直到第二天,常家的人才知道了此事,但经过一夜的随风飘散,常某的骨灰早已踪迹全无,再也找不回来了,而酒醒了的贾某才记起了昨晚干的糊涂事,但为时已晚。
2017年11月9日,通州公安局以涉嫌损坏骨灰罪将贾某拘留,当年11月,被正式逮捕,并被法院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
【家人寻理赔】
当然老人家的骨灰被扬,常家自然气不过,起诉至法院,表示要求在狱服刑的贾某赔偿各类的财物损失58765元,并认定村委会也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并要求当事人在村内像受害方——常某的家人赔礼道歉。
常家认为,贾某的做法丧尽天良,给家人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的损失,如果他不付出一定的代价,是不会罢休的,骨灰经过一晚的飘散,再加上来往的车辆碾压,早就收不回来了,同时已故常某的老父得知儿子的骨灰被扬,一时心中恼怒,得了重病,摊在床上,这些都是贾某应当承当的后果,所以赔偿是必须的。
面对强势的常家老小,依然服刑期间的贾某对此表示,自己不同意相关的任何损失,自己已经为挫骨扬灰的事情,受到了十个月的刑期处罚,已经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其他金钱财物上的,和自己就没有关系了。
5月16日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桩赔偿的民事诉讼。因贾某早已和家人断了关系,未能出席,被指连带方的村委会成了被告代理方。
庭审现场中,村委会代表同意承担连带责任,但也不同意赔礼道歉“村里的墓地是建议2012年,当时都没有收取费用的,只要是村名死亡,都可以葬在这里,我们村里还有专门的人会打理这块地方,常某的骨灰被扬是由于和贾某的矛盾所致,并不属于委会的责任,所以我们并没有做错。”
据该名代表说“事发后,我们的工作人员还第一时间帮助常家找寻一部分骨灰,所以如果法院认定我们有连带责任,我们认!但不存在赔礼道歉一说,一切听法院处理。”
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阶段,上午并没有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