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威海潮生活收集编辑:民警
有句话叫做酒壮怂人胆,
下面要说的这个人就是如此。
5月7号凌晨两点多,
正在街面巡逻的威海公安环翠分局
特巡警大队民警
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
有人报警称,
在市区一家餐饮店内被人追杀。
民警一听情况紧急,
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赶到这家餐饮店,
却没有看到任何异常情况,
更没有人员受伤。
找到报警人高某,
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
语无伦次。
民警询问了店里的服务员了解到,
原来这位高某酒后闹事,
跟旁边桌客人发生了争执,
还拨打了110谎称被人追杀。
特巡警大队辅警陈俊杉说:“我们问其是否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报警人还是很激动,而且拍桌子站起来,用手指着我。我们对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然后她就用她的右手打了我的右下颚。”
民警将高某制服后,
准备带到北沟街派出所调查,
可上了警车后,
高某还是不知收敛,
不断辱骂民警。
嫌疑人高某:(脏话)别碰我,你们会很后悔的。问你呢问你呢(脏话)滚(殴打民警).....
在北沟街派出所大厅,
高某继续借酒撒风,
竟然还用脚踢踹民警。
公安环翠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宋京洋表示:
高某因为多次殴打警务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妨碍公务罪,现在已经被我们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酒后先是胡编乱造,
而后又辱骂、殴打民警,
最后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还是好好反省反省吧!
法官提醒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同时,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三款还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察是人民的卫士,
他们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应当被所有人尊重,
任何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
都将受到惩罚!
来源:综合直播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