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刚于本月1号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昨日(5月16日)有媒体报道称:5月8日,自媒体“暴走漫画”于“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截止5月16日,“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已拥有253.1万粉丝,该视频发布后就有网友评论称:“这是在公开挑衅英烈保护法”。
5月16日晚,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表申明称其在接到举报后,已第一时间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
短视频内容所涉及节目“暴走大事件”主持人、主编王尼玛5月17日下午于微博发文反省致歉,“对于2014年的一段批评“广告商植入现象泛滥”的视频中,错误提及了英烈的名字,我们表示深刻的反省,并对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道歉。”
暴走漫画旗下脱口秀“暴走大事件”侮辱董存瑞、叶挺等烈士
网友称:这是公开挑衅英烈保护法
—— “董存瑞瞪着敌人的碉堡,眼中迸发出仇恨的光芒,他坚定的说,连长,让我去炸那个碉堡吧。我是八分青年,这是我的八分堡。”(八分堡是一种汉堡——记者注)
——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篡改自叶挺烈士《囚歌》——记者注”)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5月8日, 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该段视频中,网友熟悉的主持人“王尼玛”在台上南腔北调、侮辱烈士洋洋自得,台下不时传出阵阵笑声。
该视频下方的评论区域,部分网友就视频内容提出了质疑,“拿烈士开涮真的好吗?”、“1日英烈保护法实施,8号你就发这个。啥意思?”、“英烈保护法请了解一下,尊重烈士,不是谁都可以调侃!”
记者查询发现,该短视频截取自《暴走大事件》第三季第15集,其首次发布是在2014年期间,后被下架,网上早已搜索不到。
今日头条禁封“暴走漫画”账号
主编“王尼玛”微博“喊冤”,称报道“断章取义”
5月16日晚,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表申明称其在接到举报后,已于第一时间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保护英雄烈士是网络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今日头条将进一步加强审核规范,并针对英烈保护开展专项复查。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内容及时举报,帮助今日头条一起净化网络空间。”
随后,“暴走大事件”节目主持人、主编王尼玛的官方微博在媒体相关新闻报道下回复称,“这段脱口秀的主题是为了调侃不合时宜的广告植入,并无任何侮辱先烈的意思。很抱歉这张断章取义的截图让您产生了误会。”并于评论下方配上了该期节目完整视频截图。
当晚,王尼玛还在自己的微博发文:“今日有网友对暴走早期节目的片段进行了断章取义的解读,引发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感到很抱歉。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尽快解除误会。”
成都晚报记者注意到,在王尼玛当晚所发微博下方,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提醒,“以后说话还得谨慎点,别再明知故犯了”、“文案还是要严谨些啊”、“为什么要发布那个58秒啊?不能前因后果多加点放出来,吵得不可开交”......
最新进展:
王尼玛发微博反省“视频中错误提及英烈名字,对其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表示道歉”
5月17日下午,“暴走大事件”节目主持人、主编王尼玛在微博上发文表示反省,“我们对审查不力导致未能及时删除在2015年网友发布的提及英烈名字的图片,表示深刻的道歉。对于2014年的一段批评“广告商植入现象泛滥”的视频中,错误提及了英烈的名字,我们表示深刻的反省,并对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道歉。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这个错误, 一定充分吸取教训,并已经做出了发布流程上的调整,也会在今后的内容创作和审核中加强管理。我们一定会严格遵守和热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无论如何不会拿先烈进行任何形式的调侃。感谢相关媒体的指正。我们会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做出越来越多有趣的内容,也希望可以携手传播正能量。”
律师:
对于歪曲、丑化、亵渎英雄事迹等行为,英雄家属可依法提起名誉权诉讼
“对于歪曲、丑化、亵渎英雄事迹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严处。同时,英雄家属可依法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成都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铖告诉成都晚报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网络运营者未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今年5.1日开始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成都晚报新媒体记者 万天月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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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