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
在当今时代,超级成功的公司从诞生到长成巨无霸似乎时间特别短。比如Google成为全球市值第二大公司(甚至一度是第一大)仅仅花了17年多。不仅如此,这些公司在很小的时候就很有竞争力,大公司竞争不过它们,我把这个总结为蚂蚁战胜大象(郭士纳把巨无霸大公司比成是大象,相比之下,新公司的体量只能算是蚂蚁)。例如:Google在只有2000人时,把80000人的微软打得四处找牙,Facebook只有800人时,把15000人的Google也折腾得够呛。再往前,英特尔几千人时,挑战10万人的摩托罗拉也是屡战屡胜,但是后来几百人的ARM公司却把几万人的英特尔挤出了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市场。
另一方面,很多明星级独角兽公司(未上市但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却死得很快。虽然每个公司讲起他们的经验时,都各不相同,而且很难复制,但是那些成功的公司一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可以供大家参考。我发现,如果上升到比较高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至少有两点是相通的:
其一,成功的小公司和行业中现有公司相比,是用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
其二,它们从生产关系来讲,和现有公司不属于同一代的公司。
枪炮对刀矛
Google1998年起步时,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搜索引擎了,不过当时最好的搜索引擎,10条搜索结果只有两三条是相关的,剩下的都是无关的,因此大家找不到东西。Google发明了PageRank算法,一下子十条搜索结果有七、八条相关的了,这就已经不是同一代的技术了,如同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
在社交网络上的争夺也是如此,Facebook刚起步时,Google旗下的Orkut已经有上亿用户了,但是Facebook本质上讲是一个互联网2.0的平台,大家可以把软件和服务放上去给用户用,相当于一种云计算的操作系统,大家可以在上面开发软件,做生意。而Google的Orkut就没有这些功能,依然停留在给大家交友,发帖子玩这样简单的层面。这实际上是两个时代的产品,也如同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
类似地,后来几百人的ARM公司授权的处理器(手机用的都是它的),在客户端全面超越英特尔的,也是因为用了低功耗、高效率的RISC技术,打败了英特尔从传统的CISC技术发展起来的x86系列处理器。这里顺带多说两句,如果不考虑耗电因素,RISC未必是英特尔x86处理器的对手。苹果刚做手机时,一年销量不过百万,当时诺基亚是一年几个亿,但是苹果触屏智能手机,和诺基亚非常难用的手机根本不是同一代产品,很快,诺基亚就基本上退出了手机市场。这些都是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的胜利。
相反,很多小公司,起家靠一个概念,当投资人追捧这个概念时,它们有投资,面子上风风光光,被称为了独角兽,但是自己却没有称得上洋枪洋炮的技术或者产品。等那一阵风过去了,就成了沙滩上裸泳的人。
很多人总是感叹自己的小公司给百度、阿里巴巴或者腾讯捏死了,我倒觉得这些人先应该反思一下自己那些引以为傲的点子,相比BAT现有的产品和技术,是否真的是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如果不是,大家都是大刀长矛,那么BAT它们是大象,碾死只蚂蚁不过分分钟的事情,也就没有抱怨了。
那么,如何定义洋枪洋炮呢?
首先要有一个杀手功能,没有杀手锏什么都免谈。这一点很多人都看得到。其次,颠覆者(小蚂蚁)的杀手锏必须容易得到当时相关技术的帮助,以至于进步飞快,而传统的产品难以受益于当时的技术进步,这一点是很多人所忽视的!
在IT革命初期,IBM定义行业的规则——大型计算机系统,昂贵的售价和随后每年同样昂贵的服务费,这些给了大公司客户稳定的IT服务。这时跳进来一个颠覆者,在又小、又慢的微机Altair上开发了BASIC(如图),它的优势是可以让小公司(和个人)买得起。即便如此,IBM不觉得这会影响他们的市场。但是,摩尔定律帮了这个小伙子,微机的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任何半导体(和存储)技术的革命都可以帮到他,让个人电脑开始能够做大型机的工作,而摩尔定律对IBM的大型系统的帮助却不是很明显,当时《时代周刊》看到了这一点,称这个小伙子是未来宇宙的主宰。
过了不到10年,年轻人的公司就开始威胁到IBM了,并且很快取代了IBM,成了IT时代的代表。这个人就是盖茨,他的公司是微软。
在PC时代,没有人能够挑战微软和英特尔。后来取代它们的是不起眼的Google——一个只提供了很少功能的小公司,界面做得还很难看。
Google的杀手锏在于它利用了互联网的连接。它的PageRank算法本质上是通过连接改进搜索的相关性,而之前的搜索都是从网页本身和关键词的相关性出发。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大,连接越来越强,传统的搜索方法难以受益于这种进步,但是Google的算法可以,因此,在Google只有十几个人时,几千人的搜索公司Inktomi已经竞争不过它了。类似地,在软件开发上,微软长期以来基于PC,Google基于互联网,任何互联网技术的进步非常自然地帮助到Google,却对微软帮助不大。这也就解释了Google为什么在只有2000人时,产品开发的速度居然超过了几万人的微软。
类似地,苹果的手机迅速取代诺基亚,也是受益于周边技术的进步,摩尔定律、无线网速的提升、触摸屏价格的迅速下降、固体半导体存储器(SSD)容量的剧增......,可以讲,整个时代的进步都直接帮助到苹果,而且在为难诺基亚。
生产关系不同代
回到公司管理上,如果两个公司内部的生产关系处在不同时代,那么它们之间的竞争结果几乎是没有悬念的。生产关系中很重要的是人和人的关系(体现在人和公司老板关系上),以及利益的分配上。比如摩托罗拉和英特尔的竞争,前者公司和人的关系还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员工基本上没有期权激励,因此大家做事情就是交差了事。后者当时是人人有期权,而且个人收益完全和公司股价绑定,因此他们总是能在摩尔定律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新产品的开发。用英特尔公司中国研究院前院长吴甘沙的话说,摩尔定律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英特尔的工程师自己倒逼自己的结果。当然,那个时期的英特尔工程师都发财了,因为它的股价也几乎是18个月翻一番。
微软和Google竞争中,微软有个很大的研究院,它和工程部门基本上是脱离的,今天微软的研究员还需要别人帮助写程序(那些人被称为研究工程师),因此他们发表论文不少,但是对产品的贡献不大,而产品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愿意采用前者的科研成果。这就如同在战争中炮兵和步兵是分离的一样。Google则不同,研究和产品是放在一起的,所有研究员都需要写程序,因此他们的成果马上转换成为了生产力。这就如同拿破仑把炮兵和步兵配合得天衣无缝一样。此外,微软研发的理念还停留在贝尔实验室和IBM的研究和开发分离的工作方式上,而Google则采用快速适应市场的工作方式。
今天,我们看到互联网公司在和传统企业的竞争中普遍占优势,其中的原因就是互联网企业能够采用一种灵活的战略,可以迅速组织团队,利用各种便捷的资源(比如开源软件),利用便利的通信手段,很快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中,而传统企业要先成立部门,把人安置到各个岗位,才能开始行动。双方采用的显然不是同一个时代的战略战术,这样竞争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即便是在理念上非常接近的两个公司,有些时候并非大公司就占优势。Facebook在管理上常常复制Google的经验,甚至它的福利都在向Google看齐。但是,Facebook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它能够采用网状的管理结构,即下面项目组完全自行结合。Google在历史上也曾经采用这种快速迭代的项目开发方式,但是当公司一大了,下面项目组之间的网就太复杂了,以至于高层就无法有效管理。Google一度出现了一个工程师原本用20%时间就能做完的项目,居然有5个全职的工程师在做。另外,在全球三个地点有三个同样的项目在平行展开,彼此都不知道,高层过了半年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2008年开始,Google不得不逐渐采用层级比较分明的管理方式。而这时,恰恰是Facebook在社交网络上迅速超越Google的时期。也就是说,即便是一个管理还不错的公司,大了之后必然有难以克服的管理障碍,这就给真正有潜力的小公司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