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丨网络侵权成本低 法律维权有讲究
多家佛山企业代表聚首交流维权经验
每个月,林氏木业知识产权顾问李志成在网络商城上都可以找到三四家声称售卖“林氏木业”产品的店铺,有的甚至直接用了林氏木业官方旗舰店的广告图。随着信息共享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佛企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出多样性。
近日,市知识产权局举办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保护论坛”,吸引了数十名佛企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参加,李志成是其中之一。李志成介绍,林氏木业每年有将近500件外观专利申请,因此遇到了不少外观设计专利网络侵权。
数十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知识产权网络侵权保护论坛。
“几年前,在一些购物网站上搜索家具,能看到很多声称卖我们产品的店铺。”李志成说,公司一般进行线上投诉,但侵权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后来采用线下法务部门起诉的方式。这一举措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果,接到律师函的店铺通常会主动提出和解,下架产品,同时进行相应的赔偿。
与林氏木业采用同样维权方式的,还有中澳合资东方澳龙制药有限公司。“现在我们有一个正准备进行的诉讼。”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焦伟丽介绍,随着企业和市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采用法律手段维权,不管是震慑侵权方,还是对企业风险应对能力都会有很好的帮助。
尽管如此,采用和解的方式还是许多企业在维权时的第一选择。李志成介绍,自己目前处理的十几个维权案件中,超过10个是和解的,其中也不乏快要走到诉讼阶段,侵权企业上门求和的案例。“目前只有3个案件没有和解,下个月将开庭。”李志成说。
万和电气也是采取“能和解即和解”的方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经理周扩生介绍,2011年是万和上市的关键年,那一年处理了不少维权事件。“我们上市之前,有一个发明人告我们侵权,因为当时要为上市争取时间,于是我们采用了和解的方式。”后来,这位发明人又提出新要求。当时,上市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于是万和对该发明人的专利提出了无效申请。“从国家专利委员会,到当时的北京中院,再到当时的北京高院,花了两三年的时间才成功。”他说。
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业胜表示,网络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比较容易发现,维权效率更高。不过,网上的证据虽多,可篡改性也更强,因此要及时利用好公证工具和第三方维权平台的工具。
文图丨佛山日报记者倪玉洁
编辑丨钟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