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温州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小货车的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同车乘客腿部受伤、两车损坏。经调查,交警部门认定,被撞身亡的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不幸去世了,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3月31日晚,温州瓯海大道高架上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相撞。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有两名伤者躺靠在路边,随后赶到的救护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电动车驾驶人邹某抢救无效身亡。
当时邹某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一百一十五毫克每一百毫升,驾驶时属于醉酒状态。此外,邹某驾驶的电动车属于二轮轻便摩托车,按规定不能开上瓯海大道主道。而邹某不仅违规开上主道,还逆向行驶,是导致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交警判定邹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近几年,电动车因违法违规行驶,导致与汽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电动车驾驶员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不高,许多驾驶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受伤了还必须要获得赔偿。在这起事故中,我们对死伤者深表同情,但是法律的公平正义,必须捍卫!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
前段时间,金华交警处理了一起电动车违法事故,事故中电动车闯红灯后与一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下面是交警同电动车驾驶人同伴的现场对话:
电动车驾驶员同伴:那交警我问一下 ,像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点责任没有吗 ?
交警:他有什么过错你告诉我 ?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 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定个责任呢? 就因为他是机动车吗? 那我觉得不对的!这个事故是你闯红灯啊!是不是 ?
电动车驾驶员同伴:他采取了紧急避让刹车措施吗?
交警: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上呢?那你干吗要去闯红灯呢?干嘛不等绿灯的时候再进呢?
电动车驾驶员同伴:从受伤的角度来说 ……
交警:我们不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只讲事故 。我们不考虑你在这个事故中受伤, 你的责任就轻, 我们只针对事实来说话。
也许有人会质疑:电动车驾驶员人都死了,还判定对方全责,太可怜了。但“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温州和金华这些案例给所有电动车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遵守交通规则
谁都不能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