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女职工古某于入职广州某美容美体行业公司,4个月后她怀孕了,没想到这却成了她职业生涯遇到的最大障碍。
由于刚入职不久就怀孕,公司对其百般刁难:在古某已有正规医院怀孕证明的情况下,还要求她去三甲医院开证明;完全不考虑她的身体状况,安排她坐普通火车去新疆出差;甚至还安排她给公司门卫推拿按摩,美其名曰练习手法。
古某拒绝了去新疆出差的要求,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古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一万元,并支付因其违法行为造成古某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损失八万多元。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大部分女人到了一定年龄都会结婚生子,对于那些怀孕的女职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做太多工作,这就导致了公司想辞退她们,那么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怀孕女员工如何保障自己最大利益?如果女员工遇到企业采取调岗等方式,变相逼迫她们主动辞职的情况,首先,一定要注意让单位发通知书。无论是录音还是邮件,以证明当初并非自愿,而是企业强行调岗,这也是为将来诉讼、谈判保留证据。
其次,遇到纠纷,尽量和企业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让家属或律师来出面协商。女职工本人不要和企业闹得太僵,对胎儿不利。时律师说,以前有个当事人好不容易通过人工授孕怀上了孩子,就因为和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动气,导致流产。
第三,在职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哺乳假等特殊待遇,产假期间还有生育津贴。一旦没了工作,这些保障就都无从谈起了。所以怀孕女职工最好通过谈判甚至诉讼的方式,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劳动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