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日,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农机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安徽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各地可自主确定是否开展补贴试点工作。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安徽的植保无人机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
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各地可自主确定是否开展补贴试点工作。
补贴标准
载药量在10升及以上的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纳入试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16000元/台。
补贴时限
2018年3月15日及之后新购买的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飞机可以申请补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视情况另行文通知。
对无人机的要求
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及以上。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获得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对无人机生产企业的要求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2.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按照我省投档审核及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自主投档等工作。
4.签订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生产企业承诺书。
对补贴申请人的要求
1.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3.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
4.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
5.已完成不少于100亩的植保作业量,需提供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材料。
6.签订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对象承诺书。
7.提供县级农机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金安排
安徽省试点补贴资金从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补贴资金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自行安排试点补贴资金,但补贴资金量不得超过50万元,或至全省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R-16植保无人机
今年4月份,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正式扩大至全国范围。除了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6省(市)外,陕西、山东和湖北也宣布今年起将开始实施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