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陇南网警巡查执法收集编辑:陇南
5月14日,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进行正常执勤执法时,微信昵称为“小**”和微信昵称为“思*”的网民将现场拍摄的视频掐头去尾、断章取义、肆意剪辑发布在微信群里,并附文字进行侮辱和辱骂武都交警,呼吁其好友转发扩散,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转发,严重地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执法活动的严肃性。
经查,上述言论发表者分别为王某,武都区东江镇人,张某,武都安化镇人。经询问,王某、张某对自己在网上无端辱骂武都交警的寻衅滋事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王某、张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三日、五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微信、微博、网络论坛、QQ群等新媒体发布、散布不实言论,要承担法律责任。对发布或转发的信息要进行甄别、核实。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谣言散布者、传播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