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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法制网收集编辑:蒲城县
近日,互联网新浪微博里面流转着一条诋毁蒲城县交警正常执法的视频,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该局网安大队严密调查,调查发现视频中执法交警并非蒲城县交警,并查出传播此视频的人是蒲城县龙阳镇蒲石村一组村民杨某,蒲城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得知情况后迅速前往杨某家中将杨某传唤至龙阳派出所对其进一步询问。
杨某交代自己在2018年5月18日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一条外地交警正常执法视频片段后,杨某将其下载并加以“蒲城交警霸气十足啊,真的是令人汗颜”文字说明进行捏造,后将此视频发布到新浪微博,引起大量人员阅读,引起很大的社会舆论及负面影响,后杨某对自己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人民警察正当执法的视频供认不讳。
经查,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蒲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举,切实维护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