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业人员来说
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从5月1日起,
肇庆上调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每月可多领135元!从5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那么,每月可领多少钱呢?↓↓
依据2015年广东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属于第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我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补助从1080元/月,提高至1215元/月,每月可多领135元!。
关于失业保险,
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失业人员要具备
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何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缴费年限来核定:
◎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如何计算求职补贴?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部分资料来源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