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刑事案件提起了公诉,针对该案被害人众多、波及范围广、社会危害大、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密切沟通、依法履职,及时惩治犯罪分子,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宋某某、赵某某、韩某某在赤峰市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开宣传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股权认购合同》,承诺给被害人高额返利回报,吸引不特定公众参与投资,变相吸收公共资金,合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两种方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不以存款的名义,而是通过其他形式吸收公众资金,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的行为。本罪不仅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也损害了群众利益,威胁社会稳定,具有双重社会危害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不法分子通常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披上“合法”的外衣,夸大经济实力,抓住一些群众急于通过投资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心理,挂着投资理财的名义,以高额利率等诱饵揽存。初期不法分子通常会按照约定支付高额利息,但是高额利息的支付无法持久,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再加上肆意挥霍,资金链断裂是迟早会发生的事,到时候受损害的还是广大投资群众。
检察君,他们说自己是正规大公司,实力雄厚啊!
不法分子就喜欢把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打着“合法”的幌子干违法的勾当。
可是他们真的给我返现了啊!
初期不法分子通常会按照约定支付高额利息,但是高额利息的支付无法持久,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再加上肆意挥霍,资金链断裂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套路这么深的吗?
为了骗走你的存款,骗子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戏精学院欠他们一张毕业证。
随着银行利率持续低迷,传统理财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投资增值的需求,犯罪分子正是看准群众的投资需求,编制各种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因此,在司法机关加大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群众也要提高理性投资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对以各种名义进行的集资活动要认真分析,减少盲目投资,避免经济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