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上,总有一些令人心痛的事将人性的残忍暴露的淋漓尽致,这些残忍痛心的事件的诱因往往很简单。青少年犯罪更是如此,因家庭原因或者学校原因亦或者自身素质,导致这些青少年有了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而悲剧往往就这么发生了,自甘堕落的他们会把毒手伸向残障残疾人士,在2016年,就发生了那么一起令人震惊的残暴的事件。2016年3月16日,在广西玉林北流市白马镇,三名辍学少年,在篮球场殴打一名智障男子,打断两根木棍,又换了铁管继续殴打,最终将一罐汽油从智障男子头顶浇下,点燃,后来,这位同样年轻、出生在1993年的智障男子,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死亡。
当家人感到案发现场时,看到的就是躺在一处猪肉摊的案板底下,全身赤裸,皮肤多处焦黑、溃裂的阿生。这起案件在2017年6月20日进行了一审判决,玉林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4年、10年、9年。在这起悲剧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也非常自责,其中一位家长表示如果小家能够在学校里多待几年,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了,而现在后悔已晚。
同样的悲剧也发生在了在黑龙江省西北部的依安县,47岁的智障人陈建镇在一天早晨在亲戚家吃过早饭后,像往常一样离家去县城,找帮人搬货打杂的活儿,然而当天晚上陈建镇没有回家。第二天,回到家的他脑袋肿胀、眼眶青紫,称被人打了。一去医院检查,家人发现陈建镇的肋骨竟然断了七根。因为家里实在拿不出医药费,陈建镇在两日后不幸永远闭上了眼睛。
被打的智障人陈建镇为人善良宽厚,与世无争,看到谁家有事都会伸手帮一把,几十年间一直靠帮零工给自己挣点烟酒钱,是个远近闻名的老好人。令人震惊的是,殴打陈建镇的竟是三名未成年人,其中一名16岁,另两名14岁,因为一点小事他们迁怒于陈建镇,残忍对其进行殴打和侮辱,其中一名少年还踩到陈建镇身上,像“蹦床”一样跳上跳下。而在被逮捕后,三名少年对自己的残暴行为感到很刺激。
在看了该案件后,网友们非常愤怒,网友A评论道:“有的人真是生来就坏的。”
网友B评论道:“这种人就是骨子里坏,应该收到惩罚的。”
网友C评论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这种垃圾的么,小小年纪,心眼这么坏!!长大了也是祸害社会!”
网友D评论道:“未成年就可以放过了?就是这样放纵,所以今天的社会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