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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区管理内参收集编辑:供电
水、电是小区生活的必备条件,一般都是由供水供电公司维护,特殊情况下的停水、停电,业主该怎么办?比如小区物业管理差,业主拒交物业费维权,而对于拒绝交物业费的住户,物业公司通常采取停水、停电的手段。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停水停电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公司已接受业主委托代收供水、供电等费用,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涉他条款。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只有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的情况下,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才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在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的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因擅自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停水停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