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26日讯(浙江民生休闲频道记者阎宇 吴凯报道)小王在宁波鄞州梅江东苑租了一套房子,去年11月通过中介找了个室友。因为不认同对方的生活习惯,小王提出了解约。他说,对方搬走时把门踹了一个洞,卧室的墙皮也弄破了。
小王租的房子三室一厅,房租一个月1600块。她说有间卧室比较小,用来放东西。自己住一间,去年11月通过向日葵中介找了一个室友。
小王跟对方交流了几句,感觉还可以,同意一起合租,月租金800块。对方押一付三交了3200块钱,水电费、网费平分。可住了一个月,对方一些生活习惯让小王不能接受。
小王说,这对小夫妻每周跟朋友在家里聚会四五次,每次都到很晚,自己提过意见,但没有效果,她只能提出解约,可对方不同意,后来派出所介入协调。
去年12月11号,双方达成和解,室友后来搬走了。可小王说,当天自己回到家发现,自己住的这间卧室门下方有了个洞,室友走的时候还把墙纸撕了,墙皮也破了,她希望对方赔偿这两部分损失。找到梅景路上的这家中介,名字已经由原来的向日葵改成了甬发,当时租小王房子的毛先生正好在。
毛先生说,自己跟朋友聚会每周也就一两次,没有小王说的那么多次。小王提出解约,民警协调后,自己带走了全部的东西,墙纸是自己买的,所以要揭下来。
毛先生表示,这件事之前已经处理好,现在他也新租了房子,跟小王不存在赔偿的问题。记者从宁波梅墟派出所了解到,小王就房间损坏的事情之前跟毛先生到所里协调过,小王提出1000块钱赔偿款,毛先生不同意。目前小王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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