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我国是一个全面禁止毒品的国家,在我国无论是吸毒、运输毒品还是贩卖毒品如果被抓住都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的,但是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首先就是要对该行为进行认定。要是某个行为被认定属于贩毒行为的话,同时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此罪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按照此罪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哪些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贩毒一般判刑多久呢?

一、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由此可见,代购行为要构成贩卖毒品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因此,本案中王某为他人代购毒品,只是为了得到免费的毒品作为回报,不论他如何处置这些毒品,均应认定其主观上是“以牟利为目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这一条的意思是家里流传下来的方子,含有毒品成分的,卖出去赚钱,也是属于贩毒的,这是犯法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 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贩毒是一件不可触犯的事情,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拒绝接触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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