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们注意了:未成年被教唆贩毒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现如今随着贩毒分子贩毒手段的多样化,他们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便打起了未成年人的主意,利用他们来贩毒。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又缺乏法律知识,不了解毒品的危害,若孩子父母再疏于管理,就很容易使青少年成为犯罪分子的贩毒工具,走上犯罪的歧路。所以,现在整个社会和父母都应加强对孩子法律知识的教育,关心他们的内心世界,使他们知道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并防范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

一些孩子的人生因毒品而改变一生。姿势毒品就算戒了许久后,这些孩子健康受损的状况依然明显,常常会显示迟钝。所以大人们要提高小孩的毒品防范意识还有禁毒知识,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可原谅的大错。那么如果未成年被教唆贩毒是否犯罪?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未成年被教唆贩毒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

未成年人贩毒,十四周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教唆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方式来实现犯罪目的。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的意志,缺乏辨别能力,其在教唆下实施的危害行为是教唆行为的当然延长和必然结果,他实际上只是充当了教唆者的犯罪工具;而教唆者正是利用这种有生命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工具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完全符合间接正犯的特征,据此我们可以将其定性为间接正犯。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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