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呆久了之后,到农村走一走,看一看,就会发现农村土地资源十分丰富,新农村的建设推动着农村地区的发展,不少土地面临被开发和征用。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义重大,涉及到土地征用方面,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
其中有些政策令农民有些困扰,最近就有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有人说农村父母去世以后,子女不能继承其承包的土地,那么如果遇到土地征收就拿不到补偿?事实上,这说的有点片面,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子女无权继承土地征收补偿,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不能继承,具体怎么回事,来了解一下。
由于发展规划,或者是棚户区改造等原因,农村地区涉及征地时,征地补偿的范围非常广泛,尤其是从今年开始,补偿范围再次扩大,不仅有土地补偿,还有土地上面的附着物的补偿以及青苗费、安置费等。土地补偿就是征收土地的单位对农民因为失去土地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就是农民失去土地以后,生活需要重新安置,因此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另外土地上面的附着物以及青苗都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应当给予补偿。
这些财产会不会因为农村父母的离世而全部消失呢?当然不会,我们国家一直采用的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家庭成员都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假如父母去世以后,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假如遇到土地被征用的情况,那么土地征收补偿也应该给子女。不过各位农民朋友要明确的一点是,土地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子女都能继承农村父母承包的土地,有两种情况,子女无权继承土地征收补偿。
子女已经与父母分户,或者是子女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到了城市,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子女不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此父母去世之后自然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因为承包土地是农村家庭户口的特殊福利。没有土地可以继承,遇到土地征收时,也就不能继承其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将被村集体回收,成为村集体的共同利益。
各位朋友,关于土地继承方面,你还有疑问吗?欢迎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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